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种类(3)
www.110.com 2010-07-08 17:43
13.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许可,转播、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的行为。根据《著 作权法》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播放、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和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未经广播 电台、电视台许可转播、复制其制作的广播电视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1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严格地说,这种行为侵犯的 应当是他人的姓名权,而不涉及到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因为他只是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别人的名字,并没有直接涉及到著作权人的作品。但是,由于这种行为必然会 给作者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著作权法》也将其规定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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