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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寿险业核心竞争力 风险管理
www.110.com 2010-08-05 17:05

 关注寿险业核心竞争力 风险管理

  自保监会近日公布了中资人寿保险公司第一季度保费收入统计结果以来,寿险业市场格局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不以保费论英雄,关注寿险业核心竞争力——风险管理”的呼声。

  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技术手段,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行为。众所周知,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保险是对风险进行集中处理,将其损失均匀分摊的过程。保险公司本身处于各种风险之中,因此风险管理在保险企业经营中显得尤为重要。

  风险管理的前提是对风险的识别,认清当前寿险业面临的风险是寿险公司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风险包括主要包括:

  一是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针对市场中所有投资人面临的风险而非个别投资人风险,譬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寿险公司由于其产品定价的特殊性、经营的长期性,利率变动不仅产生定价风险,还关系到保险资金的收益;同时寿险公司资金充分参与金融市场活动,金融市场本身对利率极其敏感。这些都将进一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最终影响寿险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主要指需求减少、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带来的风险。我国当前居民收入总体偏低,投保意识薄弱,保险业行业形象也令公众心存余悸,这些都使寿险展业更加困难,加之保险市场上存在着为了招揽业务,违规支付高额佣金和手续费的现象,导致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进一步恶化了保险经营的市场环境。

  三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投资收益不足以抵补保险公司的债务而导致的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这里的投资收益不足主要是指,由于债务方未能及时履约而产生的不足。

  四是承保风险。承保风险主要来自于投保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部分保险分支机构不顾风险,违背定价原则,不计成本地接受投保人,缺乏风险识别的能力。同时由于各级保险公司的直接承保一般设在基层公司,基层公司往往只关注业绩指标,使得上一级保险公司的核保政策难以贯彻到位。

  调查研究表明,当前寿险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中,超过50%的风险属于市场风险,30%属于经营风险,10%属于信用风险,5%属于承保风险。寿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市场风险,主要是因为寿险公司经营的大多为长期业务,随之产生相当数量的负债。为了达到持续经营的目的,寿险公司需要在市场中充分运用通过负债拥有的保险资金。

  面对风险,我国寿险业管理现状并不乐观,主要表现为:

  1.总体风险管理水平偏低。我国保险业发展起步较晚,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保险经营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保险公司往往靠博弈和运气经营;保险企业片面关注保费收入增长、市场份额、利润增长,很少涉及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考核。

  2.寿险业的发展仍然属于粗放型发展。保险企业把风险管理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念还没有形成,在业务发展上强调规模和速度,忽视业务增长的质量;在发展战略上,仍然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上的短期行为。

  3.我国的保险立法还不完善。保险立法的内容和法条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与现实的保险业发展不相适应,各地各级法院纷纷出台地方的保险“司法解释”,曲解和扩展《保险法》等法律,保险监管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在代理费用、执照等问题上协调不一致,这些都不利于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导致保险公司的经营缺乏相应的根据和保护。

  近些年来,寿险业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风险控制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早预警、早发现、早化解”的风险管理思想,发展了“监管的首要任务是防范风险”等理念。但我们也应清楚地意识到,保险业要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寿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要加强寿险行业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抓紧出台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风险管理实施指导意见,完善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要加强风险管理的培训交流和人才培养。

  第二,要抓紧完善寿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要借鉴美国在这方面成功的经验和成果,构建我国寿险业偿付能力赔偿管理体系,理解并逐步实践风险资本要求理论,通过对承保人面对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计算出各种风险的资本要求,总计各种风险的资本要求后进行分散和调整,完善风险管理的预警指标体系;构建我国保险业良好发展的经营环境,诚信承保,出险后及时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

  第三,要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法律不仅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当务之急是弥补《保险法》对应的不足,建立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律体系,及时出台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同时,不断完善内控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提升分类监管效率,加强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的检查和评价。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再保险市场,促进寿险业的健康发展。再保险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分散风险、稳定经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寿险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分保,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自身的资本不足,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这样原保险公司就可以在原有的资本要求下扩大其承保能力。当前,我国国内的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对国际分保参与度低,这些都不利于寿险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第五,建议保险业参照国际惯例,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收益和保证其偿付能力的重要来源。目前,与国外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相比,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单一、形式简单。现金及银行存款比例超过40%,相应的投资业务仅占30%左右,且多数为各项贷款和直接投资。这样的投资结构虽然安全性高,但是收益却现对较低,不利于寿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和自身发展。今后,应当在股票、房地产市场等方面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推动保险债券的发展,谨慎尝试保险衍生品方面的创新。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保险是对风险进行集中处理,将其损失均匀分摊的过程。保险公司本身处于各种风险之中,因此风险管理在保险企业经营中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寿险业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风险控制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应清楚地意识到,保险业要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寿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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