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退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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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部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的通知》(国税发[2002]12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于2002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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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在北京地区全面推广“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的通知》(进便函[20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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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口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自2002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