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那某与陆某、徐某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时间:2004-09-03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4)阿民初字第829号

黑龙江省阿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4)阿民初字第X号

原告那某,男,43岁,汉族,阿城市X乡农民,现住(略)。

被告陆某,男,33岁,汉族,阿城市X乡农民,现住(略)。

被告徐某,男,35岁,汉族,阿城市X乡农民,现住(略)。

被告王某,男,35岁,汉族,阿城市城北粮库职工,现住(略)。

原告那某与被告陆某、徐某、王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04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其自愿处分其权利。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第140条第1款(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那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1.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关玮

人民陪审员刘荣荣

人民陪审员景维伟

二OO四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王某红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