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平顶山市撤销市信托公司清算组申请执行平顶山金马某统有限公司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平执字第27-2号

申请执行人:平顶山市撤销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

法定代表人:吴某某,清算组长。

被执行人:平顶山金马某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总经理。

平顶山市撤销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申请执行平顶山金马某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双方经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本院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08)卫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祝建中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刘剑林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