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陕县人民检察院以陕检刑诉(2009)1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受贿罪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陕刑初字第119号

公诉机关陕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陕县人民检察院以陕检刑诉(200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受贿罪,于2009年8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陕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晖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被告人宋某某在协助政府为三门峡监狱迁址征用本村土地过程中,为在本村承包土地种植黄梨的宁XX(另案处理)出具假证明,证明宁XX的梨树属于8年以上果树,使得宁XX多套取国家的土地附着物补偿款40余万元,宁XX为表示感谢,于2009年1月下旬,在三门峡市人民浴池附近送给被告人宋某某现金x元;2009年3月中旬,在三门峡市X路千雨茶社送给被告人宋某某现金x元。被告人宋某某将宁XX所送现金x元据为己有。

另查明,在陕县人民检察院侦查阶段,被告人宋某某退缴赃款x元;被告人宋某某在侦查机关向其调查宁XX涉嫌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有关情况时,主动供述了自己收受宁x元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证人宁XX、张XX、刘XX、秦XX等证言;书证有被告人户籍证明、任职文件、租赁协议复印件、陕县X乡人民政府情况说明、陕县国土资源局情况说明、宁XX提供给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证明、反贪局证明、扣押清单等,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利用担任本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征地补偿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宋某某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其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

五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违法所得x元,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张丽

审判员宋某红

代理审判员建海龙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代书记员薛喜梅

附本案涉及的法律条文:

1、《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3、《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

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4、《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5、《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6、《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7、《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8、《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9、《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