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韩某某与秦某某离婚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清涧县人民法院

原告韩某某,女,生于X年X月X日,汉族,农民,现住(略)。

被告秦某某,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农民,现住(略)。

本院于2010年5月20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韩某某诉被告秦某某离婚一案。经审理查明:原、被告曾相邻居住,并自愿建立起恋爱关系,于2009年农历正月16日举行了结婚仪式,2009年2月18日在清涧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不和。故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秦某某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原告韩某某提出与被告秦某某离婚,秦某某同意,依法准许。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韩某某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李桂琴

二0一0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王亮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某某 离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