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周某甲、何某乙与何某丙、何某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时间:2003-06-17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3)莲民初字第853号

浙江省丽水市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莲民初字第X号

原告周某甲,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原告何某乙(又名何某庚,系原告周某甲丈夫),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两原告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王朝俊,浙江处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何某丙,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被告何某丁(系被告何某丙胞兄),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两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路进,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周某甲、何某乙与被告何某丙、何某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03年4月16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毅独任审判,于2003年5月16日、6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证人何某戊、何某己、何某庚、周某辛、何某庚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某甲、何某乙诉称,2001年8月6日17时许,原告女婿与被告兄弟发生争吵并打架,致双方多人受伤,联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平息事态。此时,两原告因找外甥走到现场,原告周某甲被从丽水市区赶到现场的被告何某丙一巴掌劈倒在地,并继续殴打。原告何某乙扶起原告周某甲时,两被告一起对两原告进行殴打,后经村民何某庚彩劝阻,才幸免于难。经法医检验,原告周某甲的伤势为轻微伤偏重,原告何某乙的伤势为轻微伤。案经联城派出所多次调解,因被告蛮不讲理,致调解无果。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周某甲经济损失5000元,赔偿原告何某乙经济损失645.05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何某丙、何某丁辩称,被告何某丙对原告周某甲打一巴掌事实,但之后未与原告发生纠纷。两被告未对原告何某乙进行殴打。原告周某甲明知自己的伤势不构成轻伤,仍到丽水市公安局检验出轻伤结论并住院治疗,后经检验原告周某甲的伤势为轻微伤,原告周某甲因轻伤住院治疗超额部分损失应予减除。对原告周某甲合理部分的医疗费同意承担部分责任,对原告何某乙的经济损失不应由被告赔偿。

经审理本院认定,2001年8月6日17时许,原告女婿何某庚会与被告何某丁兄弟何某丙发生争吵并打架,何某丙被殴打致伤,联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平息事态。事态平息后,原告周某甲仍在谩骂,原、被告发生争吵,被告何某丙将原告周某甲殴打致伤,何某乙拉劝周某甲时,也被被告何某丙殴打致伤。经法医检验原告周某甲的伤势为轻微伤偏重,原告何某乙的伤势为轻微伤。经法医审查,原告周某甲的经济损失有治疗费2965.54元、误工费803.88元、护理费287.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5元、交通费51元、验伤费110元,计人民币4472.52元;原告何某乙的经济损失有治疗费445.05元、验伤费100元,计人民币545.05元。案经联城派出所调解无果。

上述事实有丽水市公安局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书、病某、出院记录、病某处理意见书、治疗费收据、法医对原告周某甲的医疗费审查表证明,并有何某庚彩、何某庚亮、何某庚龙、何某庚岩、何某乙、何某丙笔录与何某戊、何某己、何某庚、周某辛、何某庚亮当庭作证证言相互印证,上述证据经当庭质证,可作为定案依据。

本院认为,原、被告发生纠纷,被告何某丙将两原告殴打致伤,事实清楚。两原告要求被告何某丙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对其请求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原告周某甲在纠纷过程中有一定的过错,应减轻被告何某丙对原告周某甲的赔偿责任。两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何某丁殴打过两原告,被告何某丁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何某乙的伤势系在纠纷过程中形成,可以认定原告何某乙的伤势由被告何某丙所致。被告辩称原告何某乙的伤势不是被告所致,其辩解理由不足,本院不予采纳。为维护公民人身健康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何某丙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给原告周某甲经济损失3130.76元,赔偿给原告何某乙经济损失545.05元;

二、驳回原告周某甲、何某乙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0元,法医审查费300元,其他诉讼费用200元,合计人民币790元,由两原告负担240元,由被告何某丙负担5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王毅

二00三年六月十七日

代书记员周某甲仙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