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二十三冶集团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白河县大湾银矿有限责任公司欠款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二十三冶集团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白河县大湾银矿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二十三冶集团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白河县大湾银矿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中,于2010年1月21日向被执行人白河县大湾银矿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2010年1月27日前自动履行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100万元及其利息、案件受理费x元。后因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由被执行人白河县大湾银矿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给付给申请执行人二十三冶集团矿业工程有限公司100万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利息部分及案件受理费。现被执行人已全部支付工程款100万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09)安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曹康宁

审判员梁显林

审判员章和平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肖友明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