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深圳市港路通货运有限公司诉李某被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原告深圳市X路通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宋义峰,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李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原告深圳市X路通货运有限公司诉李某被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从2008年5月20日借原告现金x元至今未还,且再也没有来往,原告打电话找被告也不接,并以种种理由拒付。为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x元及从借款之日起(2008年5月20日至2009年11月20日)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x元,并要求被告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违约金。2,一切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院认为,根据原告深圳市X路通货运有限公司提供的被告李某地址,查找不到李某;本院通过调查,查不到李某,被告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市X路通货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24元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李某留

审判员于素辉

审判员曹付俊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文萍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