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被告人张某某受贿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原任安钢集团安全环保部部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0年6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6月26日被逮捕。现押于某阳县看守所。

辩护人于某,大沧海(略)事务所(略)。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一案,于某○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2011)安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原审被告人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以“其收受他人钱款系为他人提供技术帮助后的感谢费,与职务没有关系,不构成受贿罪”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的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安阳县人民法院(2011)安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安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董青松

审判员廖奇志

代理审判员和晓璞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代理书记员马骥

安法网X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受贿 某某 被告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