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郭某与被王某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某,男,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刘某某,男,X年X月X日生。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男,X年X月X日生。

上诉人郭某与被上诉人王某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某于2009年12月14日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x.5元。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6日作出(2010)宛龙蒲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郭某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0年12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1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郭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某某,被上诉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审判程序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0)宛龙蒲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一、发回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541元,退还上诉人郭某。

审判长薛正宽

审判员郑永昌

代理审判员孙小刚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张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