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于某某诉北京爱可丽美容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于某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北京奥婷环燕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住(略)。

委托代理人殷元红,北京市海拓(略)事务所(略)。

委托代理人于某峰,北京市海拓(略)事务所(略)

被告北京爱可丽美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X号楼X室。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韩涛,北京市正海(略)事务所(略)。

委托代理人冯晓蜜,北京市正海(略)事务所(略)。

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东升大厦615B。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华建明,北京市天睿(略)事务所(略)。

委托代理人黄某乙,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北京市天睿(略)事务所(略),住(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于某某诉被告北京爱可丽美容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某某于2010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于某某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于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24元,减半收取3362元,由原告于某某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冯刚

代理审判员葛红

代理审判员张剑

二О一О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刘某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