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执行董某。

委托代理人渠国新,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侯某某,公司总工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某某,董某长。

委托代理人孙佳,河南青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上诉人为监理合同纠纷一案,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7日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监理费酬金x元及利息x元。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16日作出(2008)宛梅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不服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10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1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卧龙区人民法院(2008)宛梅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卧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x元,退回二上诉人各x元。

审判长宋池涛

审判员王玉建

审判员周飞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高璐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