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冯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冯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西安市阎良区蔬菜公司退休工人,现住(略),身份证号:x。

被执行人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西安市阎良区X镇X村中东组村民,现住(略)。

本院于2010年元月25日作出的(2010)阎法执字第X号执行裁定书,并与2010年3月30日查封了王某某所有的挂靠在西安华清服务车队名下的车号为陕x货车一辆,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已履行完所有给付义务。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某某所有的挂靠在西安华清服务车队名下的车号为陕x货车一辆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项军

执行员代发振

执行员张艳

二0一0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秦川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执行 某某 申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