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申请执行人中国XX银行乾县支行被执行人陕西XXX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乾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中国XX银行乾县支行。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陕西XXX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中国XX银行乾县支行申请执行陕西XXX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权利人中国XX银行乾县支行依据已产生法律效力的由陕西省乾县公证处作出的(2006)乾经证字第X号公证书及(2007)乾执证字第X号执行证书,于2008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陕西XXX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偿还贷款x.71元及利息,并承担执行费x元。本案经多次执行,现查明:被执行人陕西XXX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因亏损严重,早已停产,且所抵押担保财产土地部分暂不能变现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08)乾法执字第X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申请人若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李某民

代审判员史志强

代审判员侯军伟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解斌强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