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XX申请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厂职工医院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武功县人民法院

行人XX,男,XX年X月生,汉族,住武功县X组,农民。

理人XXX,武功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国人民解放军第XX厂职工医院。

负责人XX,该某。

理人XXX,该某副院长(特别授权)。

理人刘团会,陕西五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行XX申请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厂职工医院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厂已支付申请人XX一万八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1)武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马XX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书记员:乔X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