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雷某与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南县人民法院

原告雷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现住(略)。

委托代理人胡正春,南县X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般诉讼代理。

被告刘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黄雪初,南县X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般诉讼代理。

原告雷某与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高光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雷某及其诉讼代理人胡正春、被告刘某及其诉讼代理人黄雪初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雷某诉称,原、被告于1990年上半年自由恋爱,1991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X年X月X日生育一男孩。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缺乏共同语言,经常争吵打架,难以相处共同生活。原、被告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被告刘某辩称,原告所诉与事不符,现原告提出离婚,我不同意离婚。

原告雷某就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下列证据: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旨在证明原告参加诉讼的主体资格。

2、户籍卡复印件二份,旨在证明原告及其婚生子身份的信息。

3、结婚证一份,旨在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

4、调查夏某某笔录一份,旨在证明原、被告婚后关系不好,且常年分居。

被告刘某就自己的辩称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下列证据:

1、被告系职工身份的有关情况的确认表及养老保险工资认定审批表和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申请书复印件各一份。旨在证明被告因生活拮据,无钱缴纳社保金。

2、原告技术职称驾驶证复印件一份,旨在证明原告持有大夫驾照即是将驾照租借给他人,也有可观的收入来源。

3、2011年5月16日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一份,旨在证明被告经医院诊断为患有肾病综合症。

4、2012年2月20日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一份,旨在证明原、被告发生矛盾后,原告将被告打伤。

原告提交的1#、2#、3#证据,经被告质证未提出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原告提交的4#证据,经被告质证,对该证据的三性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据内容不真实,且证人未出庭。本院对被告提出的异议理由予以采信,对原告提交的该份证据不予认定。被告提交的1#证据,经原告质证,对其真实性未提出异议,但对其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认为,原告于2011年农历3月给付被告40000元缴纳社保金,只是被告因其他客观原因而将该项资金挪作他用了。本院对原告提出的异议理由予以采信,对被告要求该份证据证明的目的不予认定。被告提交的2#证据,经原告质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其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认为,大夫驾照和汽车驾照性质一样不能租借给他人使用,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租金。本院对被告提交该份证据要求证明的目的不予认定,对原告提出的异议理由予以采信。被告提交的3#证据,经原告质证,对该证据的三性提出异议,认为,被告除有诊断证明外,还应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本院对被告提交的该份证据予以认定,对原告提出的异议理由不予采信。被告提交的4#证据,经原告质证,对被告要求该份证据证明的目的提出异议,认为被告在阐述该份证据的事实过程中与实际发生矛盾冲突的事实不一样。本院对被告提交的该份证据予以认定。

经审理查明,1990年上半年,原、被告双方自由恋爱,1991年12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X年X月X日生育一男孩,名雷某。婚后十多年内夫妻感情较好,后因家庭经济拮据,原告外出打工(驾船),使得夫妻间聚少离多,致使夫妻关系生疏,加之,近二年来,原告在外做了有损夫妻感情的错事,引起夫妻关系紧张,导致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牢固,且婚后十多年内夫妻关系较好。虽说在近二年来,原告在外做了有损夫妻感情的错事,但得到了被告的宽容和理解。只要原告真正能从有利家庭建设出发,珍惜夫妻间已建立起的夫妻感情,其夫妻关系是完全可以和好如初的。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雷某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不予准许。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高光明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钟炯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