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江某甲申请执行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江某甲,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执行人汤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执行人江某乙,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0)益赫民一初字第1079—X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汤某、江某乙所购买的位于益阳市X路中电怡和苑X栋X号房屋一套(档案号(略))。现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某、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汤某、江某乙所购买的位于益阳市X路中电怡和苑X栋X号房屋一套的查封(档案号(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罗世辉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袁孟军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执行 申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