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徐XX、安某强奸案

时间:1997-12-17  当事人:   法官:   文号:(1997)一中刑终字第2024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1997)一中刑终字第X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徐XX,男,十九岁,汉族,原籍上海市,北京市利达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职员,住本市海淀区X村四号楼十四单元三号。一九九二年三月因盗窃被拘留五日。因强奸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被羁押,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某海淀分局看守所。

辩护人晋某某,北京市海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安某,男,十九岁,汉族,原籍北京市,北京市海淀走读大学学生,住(略)。因强奸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被羁押,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某海淀分局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徐XX、安某强奸一案,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1997)海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徐XX、安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徐XX、安某结伙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四日凌晨三时许,在本市海淀区X村居民楼五号楼前草坪处,对冯某(女,三十岁)进行殴打、威胁,后二被告人将冯某奸。被害人冯某告发后,被告人徐XX、安某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被查获归案。据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徐X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安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徐XX、安某的上诉理由均为原判量刑过重。徐XX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本案被害人的行为对被告人的犯罪后果有一定的影响,应负一定的责任;2、徐XX有自首情节;3、徐XX三次揭发他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应视为立功;4、徐XX认罪态度较好,原判量刑过重。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徐XX、安某结伙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四日凌晨三时许,在本市海淀区X村居民楼五号楼前草坪处,对冯某(女,三十岁)进行殴打、威胁,后二被告人将冯某奸。被害人冯某告发后,上诉人徐XX、安某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被查获归案的事实是正确的。该事实有被害人冯某某陈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北京市公安某海淀分局出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案为证。

本院认为,上诉人徐XX、安某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使用暴力手段轮奸妇女,其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徐XX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所提第1、2、3条辩护意见,经查,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上诉人安某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原审人民法院根据徐XX、安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的程度所作的判决,定罪、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鉴于徐XX在本院审理期间再次揭发他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及一九七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97)海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徐X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本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二00年六月十四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安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吕娅

代理审判员徐超

代理审判员赖琪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吴海地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