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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某破坏电力设备案

时间:2007-04-24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7)渝一中法刑终字第113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07)渝一中法刑终字第X号

原公诉机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邓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四川省岳池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因本案于2006年9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逮捕。现押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

辩护人谢某,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邓某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一案,于2007年2月9日作出(2007)沙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邓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07年3月19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了上诉人,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6年9月8日凌晨,被告人邓某某与“唯平”及另一男子(均另处)按照事先偷盗电缆的约定,由被告人邓某某驾驶渝(略)号长安货车,搭乘“唯平”及另一男子到沙坪坝区X镇。后“唯平”与另一男子到棕树湾安置区盗割重庆市电力公司沙坪坝供电局正在使用的VV0.6/1KV4×35+1×16平方毫米铜芯绝缘电缆91米,(略).6/1KV4×50+1×25平方毫米铜芯绝缘电缆115米。盗割后,被告人邓某某与“唯平”等人将电缆抬上长安车,运至事先联系好的九龙坡区毛线沟童某(另处)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销赃时,被告人邓某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捉获,“唯平”与另一男子逃跑。经鉴定,被盗电缆价值(略)元。该次盗割电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略).4元。上述事实,有经原审法院质证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立案报告表、捉获经过、重庆市电力公司沙坪坝区供电局的情况说明、价格证明材料及有关费用计算依据;2、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现场方位图、照片;3、价格鉴定结论书;4、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凭证;5、证人童某某证言;6、被告人邓某某的供述。

原判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为牟取私利,与他人盗割正在使用的电缆线,破坏国家电力设备,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略).4元,后果严重,应予处罚。被告人邓某某的行为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邓某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由被告人邓某某赔偿重庆电力公司沙坪坝区供电局经济损失(略).4元。

上诉人邓某某提出,一审认定其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定性不准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一审定性不准,附带民事赔偿数额计算不准,请求对邓某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经审理查明,2006年2月,“唯平”与上诉人邓某某共谋盗割电缆后,由邓某某驾驶渝(略)号长安货车运送销赃。随后,上诉人邓某某联系了本市九龙坡区毛线沟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点童某(另案处理),“唯平”与童某妥收赃价格。同年9月8日凌晨,邓某某驾车与“唯平”及另一男子(均另案处理)来到本市沙坪坝区X镇棕树湾安置区,“唯平”与另一男子盗割重庆市电力公司沙坪坝供电局正在使用的VV0.6/1KV4×35+1×16平方毫米铜芯绝缘电缆91米、(略).6/1KV4×50+1×25平方毫米铜芯绝缘电缆115米后,邓某某与“唯平”等人将盗得的电缆运至童某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点销赃时,上诉人邓某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捉获。经鉴定,被盗电缆价值人民币(略)元。共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略).4元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

本院认为,上诉人邓某某伙同他人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给国有财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略).4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应依法惩处。因上诉人邓某某等人犯罪行为给国有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关于上诉人邓某某提出的一审认定其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定性不准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的一审定性不准,附带民事赔偿数额计算不准,请求对邓某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邓某某明知他人盗割正在使用的电缆,积极参与并联系收赃人,其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上诉人邓某某等人行为给国有财产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略).4元,有立案报告表、情况说明书、价格证明材料及有关费用计算依据等在案佐证,且一审量刑在法定幅度内,故上诉人邓某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民事赔偿合理,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孙志云

审判员李毅

代理审判员吴长渝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彭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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