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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腾科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伊利诺斯工具制造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时间:2008-05-20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8)高行终字第1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8)高行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腾科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X路X号东方明工业城X栋五层东。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金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深圳市金某行专利商标事务所所长,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银谷大厦10-X层。

法定代表人廖某,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冯某,该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齐某某,该委员会审查员。

原审第三人伊利诺斯工具制造公司(x.),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伊利诺州。

法定代表人x.x,副总裁。

委托代理人刘军,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某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住(略)。

上诉人深圳市腾科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腾科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8年3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4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腾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金某,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冯某、齐某某,原审第三人伊利诺斯工具制造公司(简称伊利诺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军、胡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伊利诺斯公司是专利号为x.7、名称为“熔融吹塑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的专利权人。腾科公司于2005年3月1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于2006年12月15日作出第X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X号无效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21-23无效,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20,24-71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权有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腾科公司提交的证据4与本专利在国际专利表所处的位置明显不同。证据4与本专利在发明目的、技术方案及应用的工业领域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二者不属于同一技术领域,且本专利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能从证据4中获得解决本专利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相对于证据4,本专利权利要求1、17具备创造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X号无效决定。

腾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理由是:本专利与证据4在发明目的、应用领域、技术方案上几乎完全相同,而一审判决认定存在较大差异,明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腾科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但一审法院不予调取,也未通知腾科公司,一审法院的作法影响了公正性。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X号无效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15、17—71无效;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专利复审委员会、伊利诺斯公司服从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伊利诺斯公司是名称为“熔融吹塑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本专利申请日是1997年10月8日,优先权日是1996年10月8日,于2002年8月7日被公告授权。本专利的专利号是x.7。本专利权利要求为:

“1、一种熔融吹塑方法,它包括:

以第一速度从一第一小孔分散第一流体,以形成第一流体流;

以第二速度沿第一流体流的基本相对的两侧从与第一孔毗连的不多于两个的第二孔分散第二流体,以形成分离的第二流体流;

用分离的第二流体流以比第一流体流的第一速度高的第二速度拉伸第一流体流;

其特征为,拉伸第一流体流,将第一流体流拉细,形成第一流体长丝。

2、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用第一流体流和至少一个分离的第二流体流之间的空间的至少一个、至少一个分离的第二流体流的量和至少一个分离的第二流体流的速度控制第一流体长丝的波动。

3、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包括:

终止从第一孔分散的第一流体的供应;

用会聚分离的第三流体流在第一孔出口的附近产生高压区;和在终止第一流体的供应之后用在第一孔的出口附近产生的高压区阻塞来自第一孔的残留的第一流体流。

4、如权利要求3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更改分离的第二流体流的方向,以形成会聚的第三流体流。

5、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通过穿过第一孔的逐渐加大的直径分散第一流体流和通过以大于第一流体流的第一速度的第二速度用分离的第二流体流拉伸第一流体流而从第一孔形成分离的第一流体流,其特征为,分离的第一流体流被拉细,以形成对应的分离的第一流体长丝。

6、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通过用会聚的第四流体流在第一孔的出口的附近产生高压区和通过以大于第一流体流的第一速度的第二速度用分离的第二流体流拉伸第一流体流而以第一孔形成分离的第一流体流,其特征为,分离的第一流体流被拉细,以形成对应的分离的第一流体长丝。

7、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沿第一流体流的基本相对的两侧非会聚地引导第一流体流和分离的第二流体流。

8、如权利要求7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沿第一流体流的两侧平行地引导第一流体流和分离的第二流体流。

9、如权利要求7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发散地引导第一流体流和分离的第二流体流。

10、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以下步骤:

以第一速度从许多第一孔分散第一流体,以形成许多第一流体流;

以第二速度从许多第二孔分散第二流体,以形成许多第二流体流,许多第一流体流和许多第二流体流按交替的序列排列,结果许多第一流体流的每一个都在许多第二流体流中的一个的旁边而与基本相对的侧面相接;

以大于许多第一流体流的第一速度的第二速度用许多第二流体流拉伸许多第一流体流,其特征为,许多第一流体流被拉细,以形成许多第一流体长丝。

11、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这样的步骤,即以第一速度和基本相同的质量流量分散第一流体,以形成许多第一流体流。

12、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这样的步骤,即用许多第一流体流的至少一个和许多两侧第二流体流的至少一个之间的空间的至少一个、许多第二流体流的至少一个的量和许多第二流体流的至少一个的速度控制许多第一流体流的至少一个的波动。

13、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这样的步骤,即用对应的第一孔的尺寸和跨越对应的第一孔的第一流体压力中的至少一个控制许多第一流体流的至少一个的量。

14、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下列步骤:

在第一节流阀模腔内基本均匀地分布第一流体,从第一节流阀模腔入口供给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一流体;

从第一节流阀模腔出口供给在第一节流阀模腔内分布的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一流体;

在第一储料缸模腔内存储从第一节流阀模腔出口供给的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一流体;

从第一储料缸模腔出口供给存储在第一储料缸模腔内存储的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一流体;

以第一速度和基本相同的质量流量从许多第一孔分散从第一储料缸模腔出口供给的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一流体,以形成许多第一流体流。

15、如权利要求14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下列步骤:

在第二节流阀模腔内基本均匀地分布第二流体,从第二节流阀模腔入口供给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二流体;

从第二节流阀模腔出口供给在第二节流阀模腔内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二流体;

在第二储料缸模腔内存储从第二节流阀模腔出口供给的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二流体;

从第二储料缸模腔出口供给存储在第二储料缸摸腔内存储的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二流体;

以第二速度分散从许多第二孔从第二储料缸模腔出口供给的基本均匀地分布的第二流体,以形成许多第二流体流。

16、一熔融吹塑装置,它包括:

在本体元件中的许多第一孔,以用于分散第一流体并形成许多第一流体流;

在本体元件中的许多第二孔,以用于分散第二流体并形成许多第二流体流;

许多第一孔相对于许多第二孔凸出;和许多第一孔和许多第二孔按交替的序列排列,致使许多第一孔的每一个都在许多第二孔的一个的旁边而与基本相对的侧面相接。

17、一熔融吹塑装置,它包括:

本体元件中的第一孔,以用于分散第一流体并形成第一流体流;

本体元件中的不多于两个的第二孔,它与第一孔毗连,以用于分散第二流体并形成两个第二流体流;

第一孔相对于第二孔凸出;和第一孔和两个第二孔如此布置,致使第一孔在两个第二孔的旁边而与基本相对的侧面相接。

18、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许多第一孔和许多第二孔定位成平行引导许多第一流体流和第二流体流。

19、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许多第一孔和许多第二孔定位成分散地引导许多第一流体流和许多第二流体流。

20、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

用于以第一速度和基本相同的质量流量基本均匀地分布供至许多第一孔的第一流体,以形成许多第一流体流的第一工具;和用于以第二速度基本均匀地分布供至许多第二孔的第二流体,以形成许多第二流体流的第二工具。

21、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用于用会聚第三流体流在第一孔出口的附近产生高压区的第三工具,其特征为,高压区在终止第一流体的供应之后阻塞来自第一孔的残留流体流。

22、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一用于从第一孔形成分离的第一流体流的第四工具。

23、如权利要求22的装置,第四工具包括一与第一孔连接的加大的孔径,其特征为,分离的第一流体流可从第一孔通过用第二流体流拉伸分离的第一流体流形成。

24、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

本体元件中的第一节流阀模腔,该第一节流阀摸腔具有第一节流阀模腔入口和第一节流阀模腔出口;

本体元件中的第一储料缸模腔,该第一储料缸模腔具有与第一节流阀摸腔出口连接的第一储料缸模腔入口,第一储料缸模腔具有与许多第一孔连接的第一储料缸模腔出口;

其特征为,供至第一节流阀模腔入口的第一流体以第一速度和基本相同的质量流量基本均匀地分布至许多第一孔,以形成许多第一流体流。

25、如权利要求24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

本体元件中的第二节流阀模腔,该第二节流阀模腔具有第二节流阀模腔入口和第二节流阀模腔出口;

本体元件中的第二储料缸模腔,该第二储料缸模腔具有与第二节流阀模腔出口连接的第二储料缸模腔入口,第二储料缸模腔具有与许多第二孔连接的第二储料缸模腔出口;

其特征为,供至第二节流阀模腔的第二流体基本均匀地分布至许多第二孔,以形成许多第二流体流。

26、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配置在本体元件的对应的孔径中的许多第二孔的每一个在本体元件中相对于许多第一孔凹入许多第二孔。

27、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配置在本体元件的对应的加大的孔径中的许多第二孔的每一个在本体元件中相对于许多第一孔凹入许多第二孔。

28、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许多至少两个相邻排列的本体元件,其特征为,每个本体元件的第一孔和第二孔的交替的序列按顺序与相邻的本体元件的第一孔和第二孔的交替的序列对准。

29、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其特征为,本体元件为包括许多叠层元件的模头组件。

30、如权利要求29的装置,模头组件的许多叠层元件包括:

在本体元件中具有第一节流阀模腔的第一板,该第一节流阀模腔具有第一节流阀模腔入口和第一节流阀模腔出口;

在本体元件中具有第一储料缸模腔的第二板,该第一储料缸模腔具有与第一节流阀模腔出口连接的第一储料缸模腔入口,第一储料缸模腔具有与许多第一孔连接的第一储料缸模腔出口;和

具有许多第一孔和许多第二孔的第三板,其特征为,供至第一节流阀模腔入口的第一流体以第一速度和基本相同的质量流量基本均匀地分布至许多第一孔,以形成许多第一流体流。

31、如权利要求30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

在本体元件中具有第二节流阀模腔的第四板,该第二节流阀模腔具有第二节流阀模腔入口和第二节流阀模腔出口;

在本体元件中具有第二储料缸模腔的第五板,该第二储料缸模腔具有与第二节流阀模腔出口连接的第二储料缸模腔入口,第二储料缸模腔具有许多与第二孔连接的第二储料缸模腔出口;

其特征为,供至第二节流阀模腔入口的第二流体基本均匀地分布至许多第二孔,以形成许多第二流体流。

32、如权利要求30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

在第一板和第二板之间的第六板,该第六板具有许多与第一节流阀模腔和第一储料缸模腔连接的通道;

在第二板和第三板之间的第七板,该第七板具有许多与第一储料缸模腔和许多第一孔连接的通道;

其特征为,第六板中的许多通道和第七板中的许多通道的尺寸做成将从第一节流阀模腔供应的第一流体基本均匀地分布至许多第一孔。

33、如权利要求31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

在第四板和第五板之间的第八板,该第八板具有许多与第二节流阀模腔和第二储料缸模腔连接的通道;

在第五板和第三板之间的第九板,该第九板具有许多与第二储料缸模腔和许多第二孔连接的通道;

其特征为,第八板中的许多通道和第九板中的许多通道的尺寸做成将从第二节流阀模腔供应的第二流体基本均匀地分布至许多第二孔。

34、如权利要求31的装置,第三板进一步包括:

具有许多第一开口和许多第二开口的第十板;

带有许多将第一储料缸模腔连至第十板中的许多第一开口的第一出口的第十一板;

带有许多将第二储料缸模腔连至第十板中的许多第二开口的第二出口的第十二板;

其特征为,第十板配置在第十一板与第十二板之间,以形成许多第一孔和许多第二孔。

35、如权利要求31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

具有与第三流体入口连接的第三节流器模腔的第十三板;

具有第三储料缸模腔和许多会聚流体孔的第十四板;

在第十三板和第十四板之间的第十五板,该第十五板具有许多与第三节流器模腔和第三储料缸模腔连接的许多流体通道,具有与第三储料缸模腔和第十四板的许多会聚流体孔连接的模腔的第十六板;

具有与第四流体入口连接的第四节流器模腔的第十七板;

具有第四储料缸模腔和许多会聚流体孔的第十八板;

在第十七板与第十八板之间的第十九板,该第十九板具有许多与第四节流阀模腔和第四储料缸模腔接合的流体通道;和

具有连接第四储料缸模腔和第十八板的许多会聚流体孔的模腔的第二十板,

其特征为,供至第三流体入口和第四流体入口的第三流体被引导成在许多第一孔附近会聚并形成一高压区。

36、如权利要求35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一具有第一流体入口、第二流体入口和第三流体入口的流体界面板,流体界面板的第一流体入口连至第一板的第一节流器模腔,流体界面板的第二流体入口连至第四板的第二节流器模腔,流体界面板的第三流体入口连至第十三板的第三流体入口和第十七板的第四流体入口。

37、如权利要求36的装置,该流体界面板为一流体转换界面板,它包括连接第二流体入口和第三流体入口的公共流体入口,和用于转换供至第二流体入口与第三流体入口之间的公共流体入口的流体的控制流体入口。

38、如权利要求36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一具有用于安装模头组件的第一模头组件界面的模头接套零件,第一模头组件界面具有用于将第一流体供至流体界面板的第一流体入口的第一流体供应出口,第一模头组件界面具有用于将第二流体供至流体界面板的第二流体入口的第二流体供应出口,和第一模头组件界面具有用于将第三流体供至流体界面板的第三流体入口的第三流体供应出口。

39、如权利要求38的装置,它包括许多相邻排列的至少两个模头接套组件,以便形成许多对应的相邻排列的模头组件。

40、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具有用于安装模头组件的第一模头组件界面的模头接套零件,第一模头组件界面具有用于将第一流体供至模头组件的第一流体供应出口,第一模头组件界面具有用于将第二流体供至模头组件的第二流体供应出口。

41、如权利要求40的装置,模头接套组件具有用于安装模头组件的第二模头组件界面,第二模头组件界面具有用于将第一流体供至模头组件的第二流体供应出口,第二模头组件界面具有用于将第二流体供至模头组件的第二流体供应出口。

42、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许多至少两个孔的阵列,每个孔阵列由第一孔和不超过两个与每个第一孔毗连的第二孔形成,两个第二孔配置在对应的第一孔的基本相对的侧面上,其特征为,许多孔阵列按平行的方位排列。

43、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许多至少两个孔的阵列,每个孔阵列由第一孔和不超过两个与每个第一孔毗连的第二孔形成,两个第二孔配置在对应的第一孔的基本相对的侧面上,其特征为,许多孔阵列按非平行的方位排列。

44、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它进一步包括许多至少两个孔的阵列,每个孔阵列由第一孔和不超过两个与每个第一孔毗连的第二孔形成,两个第二孔配置在对应的第一孔的基本相对的侧面上,其特征为,许多孔阵列在本体元件的分离面上排列。

45、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非会聚地引导许多第一流体流和许多第二流体流。

46、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将第一流体长丝放在基本横向于一平面移动的基体上,该平面包含沿第一流体流的基本相对的侧面流动的分离的第二流体流。

47、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通过不平行于基体移动方向波动第一流体长丝,将第一流体长丝放在移动的基体上。

48、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将许多第一流体长丝放在基本横向于一平面移动的基体上,该平面包含许多第一流体流和许多按交替序列排列的第二流体流。

49、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通过非平行于基体移动方向波动许多第一流体长丝,将许多第一流体长丝放在移动的基体上。

50、如权利要求16的装置,许多第一孔和许多第二孔定位成非会聚地引导许多第一流体流和许多第二流体流。

51、如权利要求29的装置,许多叠层元件包括至少两个平行的板。

52、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第一孔和两个第二孔定位成非会聚地引导第一流体流和两个第二流体流。

53、如权利要求52的装置,第一孔和两个第二孔定位成平行地引导第一流体流和两个第二流体流。

54、如权利要求52的装置,第一孔和两个第二孔定位成发散地引导第一流体流和两个第二流体流。

55、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本体元件为包括许多叠层元件的模头组件。

56、如权利要求55的装置,许多叠层元件包括至少两个平行的板。

57、一种熔融吹塑装置,它包括:

包括至少两个平行板的模头组件中的第一孔,它用于分散第一流体和形成第一流体流;

模头组件中的不超过两个的第二孔,它与第一孔毗连,以用于分散第二流体和形成两个第二流体流;

第一孔相对于第二孔凸出,和第一孔和第二孔在模头组件的两个平行的板的至少一个中形成。

58、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从第一孔分散第一流体,该第一孔相对于与第一孔毗连的第二孔凸出。

59、如权利要求58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从第二孔分散第二流体,该第二孔相对于第一孔凹入对应的孔径中。

60、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从许多相对于许多第二孔凸出的第一孔分散第一流体。

61、如权利要求6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从许多第二孔分散第二流体,该第二孔相对于许多第一孔凹入相应的孔径中。

62、如权利要求17的装置,配置在本体元件中的对应的孔径中的第二孔相对于第一孔凹入本体元件中的第二孔中。

63、如权利要求57的装置,配置在本体元件中的对应的孔径中的第二孔相对于第一孔凹入本体元件的第二孔中。

64、如权利要求29的装置,许多叠层元件包括至少两个板,每个板不厚于约0.030英寸。

65、如权利要求29的装置,许多叠层元件包括至少两个板,每个板有在约0.005英寸和约0.025英寸之间的厚度。

66、如权利要求57的装置,每个板不厚于约0.030英寸。

67、如权利要求57的装置,每个板有在约0.005英寸和约0.025英寸之间的厚度。

68、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在一平面中波动第一流体长丝,该平面包含第一流体流和分离的第二流体流。

69、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它进一步基本周某地波动第一流体长丝。

70、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含在一平面中波动许多第一流体长丝,该平面包含许多第一流体流和许多第二流体流。

71、如权利要求10的方法,它进一步包括基本周某地波动许多第一流体长丝。”

腾科公司于2005年3月1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腾科公司的无效理由是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同时,腾科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7份附件:

附件1:公开日为1992年5月26日的美国专利说明书x的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其中中文译文9页;

附件2:伊利诺斯公司起诉腾科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复印件2页;

附件3:(2004)粤公证内字第x号公证书复印件;

附件4:授权公告号为x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

附件5: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附件4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

附件6:本专利的公开文本;

附件7:本专利在实质审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的复印件,共16页。

2005年4月15日,腾科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补充提交了下列附件:

附件8:公开日为1995年6月6日的美国专利说明书x的复印件;附件8公开了一种用于空气喷涂纤维的槽缝叠层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模具装置30由两个半边模31、32和两个气阻区X、X组成,各个模具块31、32包括一个靠在下面的突出部分35、36,半边模31、32在其之间限定了一个挤出槽缝37,一个槽式或叠层薄垫片45位于两半边模31、32的并列面之间,薄垫片45拥有多个延长突出部分46,其间可以限定多个延长通道或槽缝47。各个上半边模31、32都配有一个空气通道55、56,从模具的上表面延伸到相应的下表面57、58,各个半边模31、32还包括一个倾斜表面59、60,各个气阻区都相应拥有一个倾斜表面63、64,它们一起限定空气槽缝61、62。该装置可以将槽缝61、62中出来的热空气冲击到正从挤出口40中挤出的涂布材料的各侧;

附件9:公开日为1999年5月18日的美国专利说明书x的复印件;

附件10:公开日为1998年10月21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x的复印件;

伊利诺斯公司于2005年4月16日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书及附件副本作出答复。

腾科公司于2005年4月25日提交了附件8的中文译文共13页及翻译公司出具的证明。

2005年8月1日,腾科公司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7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并提交了4份证据:

证据1:公开日为1983年4月19日的美国专利说明书x的复印件;

证据2:公开日为1987年4月7日的美国专利说明书x的复印件;

证据3:公开日为1988年11月22日的美国专利说明书x的复印件;

证据4:公开日为1992年5月26日的美国专利说明书x的复印件。证据4公开了一种喷涂均匀、能在基片上形成连续流体涂层的喷涂模头,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所述喷涂模头10包括流体供应部12,和多个流体喷嘴14连接在所述流体供应部12上,一对气孔如空气孔16设置在相邻每一个流体喷嘴14的旁边,空气孔16由从一空气供应部18的出口形成,为使对所述流体喷射流的控制更好,缩小重叠喷涂和流体浪费,所述空气孔16应当在所述流体喷嘴开口后面引导空气直接冲击到流体喷嘴14上,该相对方向上的空气流使空气从两侧对称的向所述流体喷嘴14冲击,从而导致一相对较薄的流体扇面,该流体扇面能最有效地在一个移动的基片上形成均匀的涂层。所述空气孔16只要能将空气流相对的吹出,并不需要实际设置在所述流体喷嘴14的相对两侧,一个或多于两个的空气孔可以根据需要的维度而设置。

腾科公司于2005年10月26日提交了上述证据1至4的中文译文。

2006年1月1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就腾科公司针对本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腾科公司在口头审理时提交了纺织院校教材《非织造布概论》,并明确表示将其两次无效宣告请求的证据组合使用,包括第二次无效宣告请求时提交的证据1至4和第一次无效宣告请求时提交的附件8(现作为证据5)及《非织造布概论》的版权页、前言和第52、53页(现作为证据6),放弃其它证据和理由。伊利诺斯公司对上述证据1至6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4的中文译文有异议。腾科公司对伊利诺斯公司提交的中文译文无异议,专利复审委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伊利诺斯公司提交的译文为准;伊利诺斯公司对证据5译文中的部分内容有异议,但未提交书面翻译文本,伊利诺斯公司对其它外文证据的译文无异议。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理由是腾科公司当庭新增加的,腾科公司主张的具体事实多而繁杂,伊利诺斯公司拒绝当庭作出答复,导致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法继续进行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择日再进行口头审理。

腾科公司于2006年1月2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其中载明:腾科公司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主要表现在:1、没有清楚说明如何形成高压区,如何控制高压区以及高压区如何“阻塞来自第一孔残留第一流体流”,没有清楚说明第三流体流如何形成;说明书中没有关于“第四流体流”的定义,也没有清楚、完整地描述如何形成“第四流体流”;2、“和控制或第三流体流的流体出口216”的含义不清楚,图7中216、217与236也没有清楚的说明;3、说明书似第5页中所述的“凹入的第二孔阻止第一流体流从第一孔向上移动到第二孔以防阻止其阻塞”,没有指明如何凹入,相对于哪个表面凹入;4、说明书中使用的“分散”一词与其字典中的含义相矛盾,导致说明书不清楚。证据6用于证明在熔喷法非织造技术中粘合剂流和空气流是该领域普通技术常识,证据1破坏权利要求1和17的新颖性,证据1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破坏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证据1结合证据4破坏权利要求1和17的创造性;证据1与证据5结合破坏权利要求57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3、4、5、6、9、13、21—23、59、61—63限定部分的描述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从属权利要求2、5、11、12、14、15、46、48、49、66—71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常用技术,从属权利要求7、8、9、10、42、45、47、52、53、和6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在证据1中公开,因此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55和56的附加技术特征已在证据5中公开,因此权利要求55和56也不具备创造性。

2006年3月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就腾科公司针对本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第二次口头审理。腾科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宣告权利要求66和67无效,放弃以证据3即x作为证据使用,其它的无效理由和证据使用方式与腾科公司于2006年1月26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相同。腾科公司、伊利诺斯公司均参加了此次口头审理,并充分陈述了意见。

2006年12月1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X号无效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21-23无效,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20,24-71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权有效。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本专利说明书已对“第三流体流”、“第四流体流”和“高压区”的形成给予了清楚的描述,“和控制或第三流体的流体出口216”和“图7中的标号216、217与236”在本专利说明书中都给出了相应的说明,通过参照附图阅读本专利说明书,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专利中“分散”是指流体从一个主通道分流到若干个子通道,其含义是清楚的。因此,对腾科公司提出的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主张不予支持。本专利权利要求21-2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4、6、9、13、59、61-63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对证据1、2、4-6的真实性予确认,并以腾科公司提交的证据1、2、5的中文译文和伊利诺斯公司提交的证据4的中文译文作为证据1、2、4、5的相应的中文译文。

本专利权利要求1、17具备新颖性。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具有创造性。

腾科公司认为证据1与证据4结合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17的创造性。

证据4涉及的是一种喷涂模头,与本专利的熔融吹塑装置显然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其两相对空气孔的设置是用于形成一相对较薄的流体扇面,该流体扇面用于在一个基片上形成均匀的涂层,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中获得用以解决本专利的技术问题的启示或教导,而且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1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节省压缩空气和控制第一流体流的波动参数等效果,因此相对于证据1和4的结合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17具备创造性。

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17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权利要求2、5、7、8、10-12、14、15、45-49、58、60、68-71也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从属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7的权利要求42、52、53、55、56也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腾科公司认为,证据1与证据5结合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57的创造性。

本专利权利要求5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所披露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在于:证据1中至少没有公开“模头组件中的不超过两个的第二孔,它与第一孔毗连”这一技术特征。分析证据5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热熔粘合剂或其它涂布材料流进槽缝47(相当于权利要求57中的第一孔),然后向下流到挤出口40,由槽缝61,62(相当于权利要求57中的第二孔)中出来的热空气冲击,即其是多个第一孔共用两个相对的连通的第二孔,证据5中这种空气孔的设置方式不存在与证据1相结合得到本专利权利要求5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故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不能获得本专利权利要求5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而且本专利权利要求5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节省压缩空气和控制第一流体流的波动参数等效果,因此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在本专利权利要求57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66、67也具备创造性。

基于以上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X号无效决定。

腾科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X号无效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在一审法院审理本案过程中,腾科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该院审理的(2005)深中法民三字第X号案件中的被控侵权产品的申请。一审法院于2007年10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时,在询问腾科公司申请调取上述证据的目的后,明确告知腾科公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深中法民三字第X号民事判决在本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并未生效,本案中无法加入该证据。腾科公司还有其它救济机会。

腾科公司、专利复审委员会、伊利诺斯公司对一审判决关于证据4的国际分类为x/02(泡沫)、x/28(具有用于将排射液体或其它流体屏蔽,如限定喷射面积的整体装置;有用于收集液滴或剩余液体或其它流体的整体装置);本专利的国际分类为x/00(喷丝头组合件及其清洁)、x/26(短纤维的形成)的认定均未提出异议。

以上事实,有本专利的专利文件、第X号无效决定、美国专利x号专利文献、美国专利x号专利文献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在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无效请求人以发明专利无创造性为无效理由时,应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作为已有技术的证据。本案中,腾科公司主张以证据4与证据1结合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17的创造性。

本专利权利要求1、17要求保护的分别是一种熔融吹塑方法、装置,本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的技术方案是采用分离的第二流体流(空气流)以比第一流体流(粘合剂流)的第一速度高的第二速度拉伸第一流体流,将第一流体流拉细,形成第一流体长丝。本专利权利要求17记载的是实现本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的一种熔融吹塑方法而采用的一种熔融吹塑装置的技术方案。本专利权利要求1、17记载的技术方案主要应用于人体流体吸收卫生制品的生产。

证据4公开了一种喷涂模头。为实现喷涂均匀、能在基片上形成连续流体涂层,根据证据4记载的技术方案,主要是通过流体喷嘴及空气孔的设置,将该喷涂模头的空气孔在流体喷嘴开口后面引导空气直接冲击到流体喷嘴上,该相对方向上的空气流使空气从两侧对称的向所述流体喷嘴进行冲击,从而形成一相对较薄的流体扇面,该流体扇面能最有效地在一个移动的基片上形成均匀的涂层。因此,证据4公开的是一种能够在流体喷嘴外,通过将气流从流体喷嘴后冲击雾化流体流来实现混合并喷射在基片上,以形成均匀、连续的流体涂层的技术。

本专利权利要求1、17与证据4的发明目的不同,本专利权利要求1、17的目的是要形成第一流体长丝,而证据4的目的是形成流体扇面,在基片上形成均匀、连续的流体涂层。为实现不同的发明目的,本专利权利要求1、17与证据4采取的技术方案也是不同的。根据本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证据4的记载,本专利权利要求1、17记载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记载的技术方案在所应用工业领域上也存在较大差异。而且,由于两者不属于同一技术领域,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证据4,不能得到解决本专利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或教导。基于上述理由,相对于证据4和证据1的结合,本专利权利要求1、17具备创造性。腾科公司所提关于本专利与证据4在发明目的、应用领域、技术方案上几乎完全相同,而一审判决认定存在较大差异,明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腾科公司向一审法院申请调取的证据并未在本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也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调取该证据的申请,腾科公司作为本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在一审诉讼程序中申请调取该证据,超出了其在本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提交证据的范围,不应予以准许,且一审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时已明确告知腾科公司其申请调取的证据在本案中无法加入,腾科公司还有其它救济机会。因此,腾科公司所提一审法院不予调取其申请调取的证据,也未通知该公司的作法影响了公正性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因腾科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深圳市腾科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深圳市腾科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刘辉

代理审判员岑宏宇

代理审判员焦彦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孙娜

书记员耿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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