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您好律师在审理借贷诈骗案件时,出借款方是借贷公司,借款方是自然人 您好律师在审理借贷诈骗案件时,出借

您好律师在审理借贷诈骗案件时,出借款方是借贷公司,借款方是自然人 您好律师在审理借贷诈骗案件时,出借款方是借贷公司,借款方是自然人,借款打入了借条上表明的被告人指定账户,这个账户与借款人没有任何关系,在审理这种刑事案件的时候,仅靠这就能证明借贷事实发生吗,需要确实的查清借款人有没有收到借款吗,如果借条是他在纸上签过字之后被人打印上了上述借条,他有办法来辩解吗,钱也是打到了借条上的账户他根本没收到过钱。要定案资金的最终去向要查明吗
提问时间:2022-01-1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已经回答多次
交流头像
用户
那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再去查清资金最终是不是被告取得了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查目的是什么呢?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王辉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10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鞍山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