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法规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单位应否承担返还其预收货的责任问题的批复
- ·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统一刑事诉讼中单位犯罪主体称谓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行)
- · 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
- ·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 · 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 · 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 · 河南省郑州市关于严厉打击涉非典违法犯罪的通告
- · 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 ·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措施
-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的通知
- ·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委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国防科工委委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关于严厉打击妨害防治非典型肺炎违法犯罪的通告
- ·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 ·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单位创建上海市平安单位工作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依法严惩偷税抗税犯罪的通知
- · 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
-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 · 红河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
-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 · 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主体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回收住房资金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但尚未依照规定程序获取该单位职务的人员是否适用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问题的答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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