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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
市建委近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拟年内调整本报讯(记者崔鲸涛白强)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今年内可能进行调整,目前调整的初步方案已经制定。在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李敬提出,在房价不断攀升的现状下,部分本来住房面积小的城市居民,用拆迁补偿款难以买到住房。近日,市建委对该建议做出答复称,今年计划对我市拆迁评估办法和特殊困难家庭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拟年内调整等做出调整。
  据了解,目前各项调整的初步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论证后,调整方案将尽快上报市政府。建委拆迁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新版方案尚未最后确定,目前仍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以及补偿低限的政策制定拆迁补偿价格。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北京市特别注意妥善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安置问题。考虑到大多数被拆迁居民原住房面积小、购房经济压力大的现状,北京市当前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水平比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要高。而对于原住房面积小的住户,北京市还规定了拆迁补偿低限的托底的政策。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
福州市人民政府
一、本标准中的单价,系根据福建省1990年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及建安工程费用定额进行测算的被拆除房屋重置价和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格。
上述单价中,仅含房屋本身土建工程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费,不计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价和打桩工程费。
二、根据本市目前拆迁房屋的结构状况,将房屋结构划归为6类15等(见表一)。
补偿单价主要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被拆除房屋与表一所列的主要特征相类似的房屋。店面按补偿单价标准给予补偿,不计成新。
在评估中,非主要结构部分的差异不作为提高或降低等别的依据。如局部构件或装修等部分与表一所列特征不同,可以进行单项换算。若实际房屋的主要特征与表一所列的相对差异较大,补偿单价则另行计算。
三、房屋成新的评定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其他项目补偿按表二另行计价。如遇表二以外的项目,其补偿金额可依照福建省1990年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另行估算。
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应依照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文件执行。对我市常见的在旧式木构平屋中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搁楼层的建筑形式,当搁楼层与原房同时设计建造,其楼底高度在2.4米以上,搁楼层最低处净高不低于1.6米时,按其使用面积
的50%计算建筑面积。
五、安置房计价标准见表三,拆迁补助费标准见表四,层次调节系数见表五。安置房总金额=安置房单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1+层次调节系数)
六、房屋拆迁安置地段等级划分是在榕政(1991)15号文件规定的福州市六级土地等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地块拆迁和住宅安置为主的特点,充分考虑各地段的公共设施、交通、商业网点等因素,以相邻道路为标志划归,形成自然地块的等级。
七、易地安置增加的居住面积数,按《福州市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安置地段等级划分》(见表七)及《易地安置居住面积增加幅度表》(见表六)进行计算。
上述应增加的居住面积换算为建筑面积时,应乘系数1.2。
八、本标准可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委员会根据市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状况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九、各县(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标准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本标准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凡已按市房地产管理局原试行标准执行的,继续有效;已批准拆迁的,仍按原试行标准执行。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单价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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