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财税常识 >> 查看资料

恋爱期间借钱财 电话录音断纷争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恋爱期间借钱财 电话录音断纷争 
 
    中国法院网讯   恋爱期间借款,恋爱关系结束后,却一直拖欠不还,杜某便依据电话录音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返款。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人民法院根据原告提交的电话录音材料,认定了被告借款事实,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00元。据悉,这是该院首次采信录音材料作为定案证据审结的民事案件。     杜某与刘某曾系恋人,双方恋爱期间,刘某向杜某借款2000元,未出具借条。两人终止恋爱关系后,杜某多次向刘某电话催收借款,并制作了电话录音。录音中,刘某承认了借款事实,明确表示要分期偿还。杜某在多次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双方对录音的真实性均无异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友铭律师
浙江杭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