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假冒报社副总编诈骗62万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人民日报社一解聘人员被判12年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陈俊杰)冒充人民日报社领导以帮人办事为名骗得人民币62万元,昨日,刘永红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3年10月,被害人李章银承接东风汽车公司车辆运送业务及办理建筑工程开山手续,经他人介绍结识刘永红。刘永红使用涂改的工作证及私自印制的名片冒充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并称其能够给李章银提供帮助。
  并为骗取信任,指示他人租车接待李章银,先后三次从其手中骗取人民币62万元。
  庭审时,刘永红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全部予以否认,辩称自己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李章银的钱财,而是李章银在对其进行诬陷。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永红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以1.2万元罚金。
  刘永红在2001年10月至2002年10月间,曾任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市周刊”临时聘用人员,2002年10月被解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