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房地产虚假广告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请问此要求可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北京李女士
律师视点:
此案例是典型的开发商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而引致的房地产买卖纠纷。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售楼广告是其向业主发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要约邀请,一旦业主向开发商发出购楼要约,而开发商又与业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即便售楼广告中的内容未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进行表述,售楼广告的内容也构成了开发商的承诺。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是法律对开发商刊载售楼广告时的基本要求。
在本案中开发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用欺诈手段诱骗业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要么请求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退房退钱,要么请求按房屋价值的降低幅度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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