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错版货币”子虚乌有 谨防上当受骗 2006-01-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倒卖所谓“错版货币”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30日明确表态:并不真的存在“错版货币”!从目前破获的案件看,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利欲熏心之人,为牟取暴利,专门制作、兜售所谓“错版货币”,希望广大群众引起警惕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错版货币”是不存在的,因为印钞厂印制钞票时使用的印版、制造硬币使用的钢模等是一个整体,在印制过程中,不可能出现局部倒置或颠倒的问题。因此,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收藏价值。
目前发现的所谓“错版货币”有人民币纸币、硬币,包括纪念币,(//fp.happy369.com)还发现有外币。但无论什么币种,都是在原有货币的基础上经过人工制作的。如果对所谓“错版货币”认真地观察或借助放大仪器观察,就会发现刀切、粘贴、修刮的痕迹。
央行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假冒“错版货币”社会危害很大,它不但败坏了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形象信誉、扰乱货币市场,而且一旦诈骗得逞,将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应坚决予以打击。
据了解,人为制作“错版人民币”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错版货币”进行诈骗的,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制裁。
央行提醒广大群众,(//fp.happy369.com)遇到“错版货币”应做到“一不相信,二不上当,三要抵制”。自己擦亮眼睛,并规劝其他群众不要上当,并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造成更大危害。
如果你以前被上面的方法骗过,这说明你认识我们这个网站太晚了,以后要经常浏览我们的网页,本站站长保证你以后就不会上当了。如果你有什么建议可以给我留言(留言处:本网页的最后一行,或点击首页左下角的qq号即可),下次再见,byebye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刘晓梅律师
宁夏银川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