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台湾骗子暗流上海[系列报道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简单而有效的诈骗手段  据警方审查得知,今年2月以来,该诈骗团伙在台湾以“达盈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派拉蒙国际精品公司”、“威登国际精品股份有限公司”、“翔柏市场民调中心”等名义、月薪1万余元新台币的诱惑进行招工,招募一批台籍人员来沪。抵沪后,“公司”方扣押了他们的有效身份证件,随后“培训”他们骗术。
  7月3日,一名诈骗集团成员对记者坦言,自己内心也很矛盾,但在台湾找工作难,既然来了,就不得不冒险去做了。

  诈骗集团的头目把手下的成员分为三线,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一线负责获取对方资料,二线负责取信对方,三线负责骗取钱财。该诈骗集团在实施诈骗之前进行了精心的布局,一层层击退受害人的精神防线,并乘机骗取更多钱财。他们的诈骗过程主要包括4个步骤:  第一步,“一线”人员在沪以“威登国际精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名义使用网络电话随机拨打台湾居民的移动电话,以公司回访的名义套取姓名、住址等资料;
  第二步,在收集资料后,由“小老板”将这些资料传真给专人,将事先制作的会员卡按资料寄给对方,同时告知公司在台湾举行“造势”晚会,取得对方信任;
  第三步,通知对方获得了公司设立的大奖,奖金是115万元新台币的即期本票,但先要将20%税金汇入公司在台湾的指定账户后方可获取奖金;
  第四步,一旦对方将税金汇入帐户,公司会计在台湾将钱取出,并通知在沪的“小老板”。之后,“二线”人员虚构了所谓的“香港马会会员”,告知对方非香港马会会员无法领奖,若要入会,又要交纳10万元港币的入费会。一旦入会,就有人通知其中了赌马大奖,但仍需交纳税金,如此循环,直至被害人发觉上当受骗。
  在这个诈骗过程中,作案所用的电话均利用网络进行转接,受害人所接电话显示为台湾地区号码,所以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为了应变诈骗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保证诈骗成功,这个犯罪团伙还事先编写了一个“剧本”,对招募的人员进行培训。从“剧本”的一些内容也可以了解到此类诈骗活动的层层推进,最终得手的过程:
  关于税金的说法。在通知对方已经中奖之后,诈骗人员就会对对方说:“有关于税金的部分你清楚吗?那我说明一下:根据台湾税法明文规定,凡是属于机会中奖者,无论奖品或是奖金只要价值超过13333元以上都必须缴交15%的税金。我们公司是一家外商公司,所以对外商公司多征5%,那你要缴交的税金是20%。同时又有明文规定,领奖人必须要先完税才能领奖。公司举办本次活动基于打响知名度,所以在晚会活动先前已经要求赞助商统一先行缴完税了,但并不是你就不用缴了,而是等你办理好领奖事宜,领到奖金时记得与大会所委任的会计师联系,将税金补足就可以了。”
  如果客户要放弃,当然还有第二步的对策,“你怎么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是不是你对于我们公司不了解的情况之下而要轻易地放弃呢?说实在话……毕竟这是你的权利,我只是协助你办理领奖作业,奖金要不要来领是你的事……只不过我认为你应该自己来对我们公司做个了解之后再做这方面的决定,因为这笔奖金确确实实是你可以领到的,你了解吗?”
  如果“客户”还怀疑,提问领不到奖金该如何时,诈骗人员现成的回答是:“这是不可能领不到的,针对三奖以上共有十位中奖民众,都必须完成认购手续,才能把奖金奖项提领会去,而三奖的部分共有5个名额,已经有3位民众按照晚会的领奖程序,在完成认购手续之后的70分钟,账户中就有这笔115万元的奖金,如果说其他三奖以上的中奖人,完成认购手续后,奖金、奖项领不到,他们会不会诉诸媒体?这样的话我们公司早就不存在了,你想想看我们会拿公司的名誉跟您开玩笑吗?所以这是不可能的。”
  然后诈骗集团负责通知的人会留一个电话给受害人,称自己是“财政部”的,或者是“国税局”的付费电话,要求对方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由诈骗集团二线成员掌握,当有人打电话咨询时,他们就会告知受害人“健保局”、“税务局”或“财政局”有一张现金支票要退还给他,要通过某银行转帐给他,并让受害人与该银行的主管联系。
  所谓的银行主管则由诈骗集团三线成员扮演,他们会通过电话教受害人如何到自动柜员机上转帐。一旦受骗的人拿着这个银行卡在柜员机上转帐的时候,因为台湾的柜员机转账程序可能比较复杂,多数人不懂得怎样转账,在这个转帐的过程中,作案者就诱使对方把自已卡内的钱实际上转到了作案者的帐户上去了。
  就这样,受害者原本以为可以得到一大笔退款,却没成想自己的大笔钱款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流入了诈骗集团的口袋,而这一系列使他们最终上当的电话,都是从诈骗集团设在上海的窝点打出的。
  骗子就这样一步步打消“客户”的疑虑,使诈骗得手,而“客户”一旦落入第一道陷阱,接下来还有第二道、第三道,骗子们就这样连环施骗,让受害人为了所谓的“大奖”欲罢不能。据称,使用这种方法进行诈骗,最多时一天就可骗取1000万元新台币。
  而诈骗成员的收入按诈骗金额的多少“分红”,每月诈骗收入一般可达1万元人民币以上。
  据警方初步调查得知,台湾诈骗集团在上海诈骗几个月,受骗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而实际数额可能会更大”。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