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时对投案自首情节的考虑
首先,对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坏的犯罪,如杀人、强奸、抢劫、重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虽然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在量刑时,一般应考虑从轻,对减轻处罚要慎重考虑.不能简单的认为刑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就可以适用减轻,因为这种案件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的,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稍有不慎还可能引起社会不安定或激化社会矛盾,容易造成社会效果的不良反映。因此对减轻处罚要慎用.免除处罚则不能考虑。
其次,对一般情节的犯罪,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在考虑从轻的基础之上,也可以考虑减轻处罚。一般情节的犯罪通常也就是法定刑在3年以上5年以下的犯罪.这种犯罪在处罚时不能一味的考虑从重,走上线严厉打击,还要注重法制教育,力争挽救,要在量刑时给予其一些希望。特别是具有自首情节的,如果不是累犯、贯犯,或者不是领导作用的主犯,在考虑从轻时幅度要大,必要时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量刑。这样做有利于罪犯的改造,让宽容的量刑体现出政府对他的谅解,确实给予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好把他们从罪犯群体拉到社会正常人的群体中来。对社会综合治理是有一定的作用。
其三,对罪行较轻的,要大胆的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罪行较轻的犯罪,一般是指偶犯,初犯,从犯,胁从犯,且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这种犯罪,其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较小,而且大多犯罪都有悔罪态度。对此种犯罪,如果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的要多考虑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时要多考虑运用非监禁刑,如管制、缓刑.同时要大胆的使用免予刑事处罚。防止这些人投放到监狱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相互交流罪犯经验和方法。如果进行了交叉感染,等他们回到社会后,可能还会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这样,教育挽救的难度和社会隐患更大。
综上,对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情节、后果及社会影响来综合分析,认真对待。真正做到通过刑罚进行打击、教育、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作者: 美 清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 紧急避险的条件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