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周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李某,1977年7月7日出生;周某,1982年6月3日出生。1998年3月5日,李某、周某多次预谋将其邻居关某(9岁)骗出杀死,而后以绑架为名向其家人索要财物。3月10日晚,该村放电影时,二人再次预谋后,先去电影场,周某以打鸟为名,将关某骗出村外,李某尾随其后。在村外地里,李某从后捂住关某的嘴,将其摔倒在地,周某骑在关某的身上,双手卡主关某的脖子,然后用气枪猛压其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转移埋藏在本村一废弃的井内。当晚,李某写了一封匿名信,谎称关某被绑架,向其家人索要现金50万元,如不交钱,就将关某杀死,并由周某将信投送关某家。12日、14日李某又两次写匿名信索要现金。15日夜,当李某到指定地点取赎金时,被当场抓获。
【分歧】
对李某和周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是:绑架罪的故意既包括勒索财物的故意,也包括杀害人质的故意,因此,先杀害人质后勒索财物的行为只构成绑架罪一罪。周某与李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绑架他人,李某虽构成绑架罪,但由于周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不能以绑架罪对其定罪处罚,应以故意杀人罪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是:李某、周某主观上多次预谋将邻居关某杀死,且客观上实施了杀人之行为,因此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共同犯罪。李某、周某杀人后,以不给钱就杀人对关某家人实施勒索,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但由于周某实施该行为时未满十六周岁,故周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李某、周某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且属共同犯罪。从犯罪主体上讲,李、周二人均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从犯罪的主观方面讲,李、周二人均具有非法剥夺邻居关某生命的主观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讲,李、周二人实施了先将关某骗出村外,尔后采取捂嘴、卡脖子方式致关某死亡,后又埋尸于废井一连串积极的杀人犯罪行为;从客体上讲,李、周二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在共同犯罪中,李、周二人均系主犯,但因周某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父母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不得已而交出个人财物,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从犯罪主体上讲,李某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从犯罪主观方面讲,李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讲,李某伙同周某一块实施了先将关某杀死,后利用关某父母找不到关某,害怕关某发生意外的心理对关某父母实施威胁,进行精神强制,并三次投递匿名信进行敲诈的犯罪行为,且其敲诈数额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从犯罪客体上讲,李某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需要注意的是,周某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第三,李某、周某依法不构成绑架罪。新修正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从条文表述上看,该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有三: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三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结合本案来看,李、周二人的主观故意有二:一是将关某骗出杀死,二是以绑架为名索要财物,两个主观故意具有层次性,就是先杀死关某,再利用关某父母找不到关某的心理对关某父母进行精神强制,从而达到索要财物的目的。因本案李、周二人既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关某,亦不是绑架关某作为人质,更属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故其不具备绑架罪的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因而不构成绑架罪。张永辉
- 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2个回答0
- 二人有限公司大股东非法窃取小股东股份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4个回答0
- 这样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属于一般违法还是犯罪? 1个回答0
- 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5个回答20
- 请问这种行为算违法么?如何定性及量刑? 6个回答0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