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执行
甲搭乘乙驾驶的车辆,在返家途中与丙驾驶的车辆相撞,甲、乙均在事故中死亡;乙的亲属将丙及丙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甲的亲属将乙的亲属及丙和丙投保的保险公司也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丙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乙的亲属死亡赔偿金3.5万元;判决乙的亲属赔偿甲的亲属4.61万元,但在乙的遗产范围内支付。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及乙的亲属均未履行,故乙的亲属及甲的亲属均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申请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送达后被申请人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汇付法院执行账号;甲的亲属及乙的亲属得知该款已到法院,均向法院提出受领该款的请求。
【分歧】
针对本案有二种执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乙的死赔偿金属于其的遗产,其亲属应在3.5万元的范围内向甲的亲属承担清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乙的亲属所得死亡赔偿金,是乙的亲属应得的精神抚慰金,而不属于乙的遗产。因此乙的亲属所获赔的3.5万元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执行的标的款。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在执行中除案外人自愿代乙履行债务外,否则,就只能执行乙的遗产。本案中所涉及的3.5万元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乙的遗产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关于遗产的定义与范围,即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牧畜和家畜、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业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以上对遗产的定义和范围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不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了(2004)民一他字第26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年第5期所公布的《周庆安诉王家元、李淑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明确死亡补偿费不是死者的遗产。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是乙的遗产,依法不能执行,应将保险公司所履行的赔付款给付乙的家属。
李 杰 姚燧彪
- 我在问了? 那死亡赔偿金算是遗产吗? 4个回答0
- 遗产和赔偿金的分配 3个回答10
- 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5个回答0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 3个回答0
- 死亡赔偿金是否按责任划分 4个回答0
- 遗嘱继承中的代书遗嘱存在形式不合法,能否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
- 父母留下来的祖房(宅基地房)要怎么分?
- 被诉遗产继承本无明显有利证据在代理律师指导下搜集固定证据终被法院作出有利判决
- 人民法院报: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一方能否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 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房产,被其中一名继承人私自登记在自己名下,该继承人又将该房产
- 一套住房出现三份遗嘱,哪份才有法律效力?
- 部分继承人对遗嘱内容理解有歧义,诉讼分配房屋案例
- 父亲去世,遗产房屋部分子女起诉要求分割纠纷
- 夫妻再婚后买房,男方去世前遗嘱留给女方,男方子女不配合怎么办
- 父母遗产房屋部分子女主张为借名买房,法院未认可案例
- 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时,如何确定其份额?
- 父母去世后,部分子女主张遗产房屋为其借名购买纠纷
- 亲属遗赠房屋未办证前,受遗赠人起诉确权法院支持吗
- 解析一起部分子女不认可老人遗嘱引发的诉讼分割房屋案例
- 父亲处置父母共同房屋的书面材料没有母亲签字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