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纠正职务犯罪量刑偏轻
(一)加强司法解释工作,细化缓刑的适用标准。针对缓刑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在充分听取司法机关的意见后,针对缓刑的适用标准进行细化解释,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从而有效规制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对于渎职犯罪,可以从犯罪情节上将其划分为一般情节、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对于一般情节且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可以适用缓刑,对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不宜适用缓刑。
(二)建立检察机关提出缓刑建议制度,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检察机关提出缓刑建议作为一种程序权,不作出任何实体性处理,并不违背司法独立原则。对那些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的缓刑适用条件,如“确有悔罪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1)从被拘留、逮捕、侦查、审查起诉至庭审的各个环节,综合评定其悔罪态度;(2)从其犯罪后的行为包括是否主动退赃等来评定其悔罪表现;(3)从其是否投案自首,是否主动交代自己和同伙的罪行来评定其悔罪表现;(4)从犯罪性质、犯罪危害、社会影响,主观恶性审查判断其是否将来“不致再危害社会”。凡适用缓刑的,在判决书中应列举证据并分析论证,以增加缓刑判决的透明度。
(三)建立缓刑公开审查制度。对于法院的缓刑判决建议建立公开审查制度,法院在作出缓刑判决前应当充分听取检察机关、被告人及受害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判断,有利于法院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正确裁判,也可以加强法律框架外对缓刑制度的监督。
(四)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法院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检察机关要严格把握罪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尺度,掌握好职务犯罪案件判处缓刑的条件,只有对罪行较轻、罪过较小、积极退赃、能做深刻思想剖析、如实供述罪行,不掩藏、毁灭、伪造证据,不串供的,才能适用缓刑。同时,要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对不当适用缓刑的案件,该抗诉的要坚决依法提出抗诉,并注意发现这些案件背后的徇私舞弊、徇情枉法等违法行为。
(五)完善工作考核机制,继续深化“两个延伸”。检察机关各部门出台实行的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要遵循诉讼规律,要在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和有罪判决数的基础上,增加实刑判决数作为考核办案质量的参考指标。要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深化“两个延伸”,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的工作要向前延伸,在侦查阶段主动介入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审查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和补充证据的意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阶段后,侦查部门的工作要向后延伸,由主办案件的侦查人员继续做好补充、完善证据等配合跟踪工作,确保检察官成功出庭公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金石)
-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 1个回答0
- 请问国有企业的过磅人员(正式员工)犯罪时职务犯罪还是劳务犯罪 1个回答20
- 职务犯罪问题! 1个回答0
- 职务犯罪分几号人物吗? 5个回答10
- 求教职务犯罪问题~~~ 3个回答10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定义、构成要件、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预防措施。
- 组织卖淫罪中的“犯罪所得”应否包含卖淫人员分成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