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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遭人追撞 车主被判赔15万

发布日期:2010-05-18    作者:110网律师
违章停车遭人追撞 车主被判赔15万

    鲁莽摩托车撞上违章停车的大货车,因撞击力度较大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当场身亡。近日,房山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依法判决货车车主赔偿死者家属15万余元。
    王海(化名)是一名长途货运司机,一直为雇主李磊(化名)拉货。这天,王海象往常一样把车停在路边,来到小吃店吃饭。正吃着,突然一声巨响,随着路人“救命”的喊声,王海冲出去一看惊呆了,一名男子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在自己车辆的尾部,头部已经鲜血淋漓。王海赶紧拨打“120救护车”,可为时已晚,撞车的男子不治身亡。经交通部门的认定,撞车男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王海因为停在禁止停车的路边,且没有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行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今年1月,撞车男子的家属将雇主李磊、司机王海告上房山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32万余元。庭审中,李磊称自己的车辆没有上保险,而且死者是自己撞上去的,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经审理,法院对交通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书,经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予以认可。王海是李磊雇佣的司机,且事故发生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李磊承担。李磊未按法律规定为其机动车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故其应当按照保险赔付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赔付限额的损失,由李磊按照20%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遂做出上述判决。作者:武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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