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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备考:民法的复习方法

发布日期:2010-06-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回顾09年司法考试

  2009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无论从题型、所占分值还是从命题难度来看,09年司考《民法》部分与07、08两个年度相比,变化都不大。07年《民法》部分卷三和卷四的分值是82分,08年是81分,09年是80分,均保持在80分或以上的水平上。另外,09年的司法考试民法部分同时也存在一个问题,即卷三的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题的争议性命题大量减少了。以往,考生对很多命题争议比较大,但是今年标准答案出来之后,大家对于卷三的《民法》方面的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的争议部分是比较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卷三民法部分命题更加重视考察基础的,通说性的知识点而不刻意考察偏题、怪题和难题了。

  实际上,司法考试是一种司法资格的考试,因为大家只有通过了这个考试,拿到了资格,我们才能取得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资格。同时,它又和我们很多人参加的托福、雅思一样是属于一种应试考试。既然是应试考试,就具有一些应试的规律和应试的技巧可以归纳总结的。

  备考及预测

  在备考复习方面,考生首先要了解一下我们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就2007至2009年这三年《民法》部分的命题特点来说,呈现了以下三个非常明显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越来越重视考察基础知识;第二个特点是越来越重视考察重点法条;第三个特点是越来越重视重要知识点的重复命题。

  基于这三个特点,我们总结了三条比较有效的复习方法。第一个,针对现在司法考试越来越重视考察基础知识的特点。我们就应打好《民法》的基本理论基础。首先,此阶段的复习会涉及到教材选择的问题。现在市场中的教材种类繁多,但是我个人的建议是不要选择过难的教材。只要能够把基础问题讲清楚就可以了。第二个,针对现在司法考试越来越重视重点法条考察的特点,我们手头就要有一个重点法条。第三个,针对现在司法考试越来越重视重要知识点的重复考察的特点。所谓重复考察实际上就是重者恒重,即历年考察的重点往往还会在下一个年度,或者是隔一个年度的考察中再次会出现,所以,对于历年的真题考生要高度重视。

  考生到6月之前,把复习的重点放在需要长时间理解,一旦理解了之后就很难忘记的学科。这些学科在司法考试中往往占有非常大的比重,例如,《民法》、《刑法》、《三大诉讼法》和《三国法》。建议大家在6月份、7月份之前,运用三合一的方法把这些知识重点掌握,即将基础知识、对应的重点法条和历年真题结合起来进行复习。

  经过前面所说的重点学科的学习,今年7月份之后,实际上我们已经比较好的掌握了《民法》、《刑法》、《诉讼法》,之后,就可以将精力重点放在短时期要进行记忆的东西上,像《法理学》、《法制史学》、《宪法》这些学科是需要专门记忆的。最后,经过将近一年的备考,相信考生对2010年的司法考试有了充分的准备,此时只要放松心态,轻松应对考试,就一定可以取得不错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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