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法考试民法命题基本规律

发布日期:2010-07-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这些年来,民法始终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究其原因,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社会就是“私法”发展与完善的社会,市场经济愈是繁荣发达就愈需要“私法”的繁荣昌盛。而在整个“私法”领域,民法既是奠基者又是排头兵。民法在国家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这种基础保障性地位,决定了它应当而且也必须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重要地位。

  民事法学在2002年考了80分,2003年考了65分,2004年和2005年都突破了100分,其中2004年更是高达118分,2005年也有101分,2006年有所下降为78分,2007年又上升到97分,占据了整个考试600分总量的六分之一,在各部门法分值中高居榜首,08年则稍微有所下降为72分。总体来看,在未来司法考试中,民法分数仍将保持在这一水平上下。

  在大的命题方向上,虽然民法的各单行法在司法考试中都有生动表现,但总体上仍基本维持的是以往司法考试的态势——即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为龙头(75分),以担保法、知识产权法为龙身(15分),以婚姻法、继承法为龙尾(8分)。龙头、龙身、龙尾各司其职交相辉映。由此,也决定了我们在复习民法时应以龙头(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为重心、兼及龙身(担保法、知识产权法)、附带龙尾(婚姻法、继承法)的总体复习格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刘晓梅律师
宁夏银川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