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为《挟尸要价》反案有点难(原创)--北京维权律师,北京丰台律师,北京丰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丰台区律师
发布日期:2010-08-23 作者:110网律师
忠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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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出,照片《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最佳新闻照片奖。但就在第二天,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长李玉泉发文称,照片《挟尸要价》被误读,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销该照片的获奖资格。此事瞬间引起媒体和网友的关注。8月20日,《潇湘晨报》以"<挟尸要价>照片作者和首发媒体否认造假"为题,进行了追踪报道。究竟是《挟尸要价》作者弄虚作假,还是长江大学宣传部长另有所图?让我们稍加推敲和分析便不难澄清事实真相。
首先,打捞公司索要高价捞尸费的事实无法否定: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而打捞公司打捞遗体时挟尸索要高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拍摄《挟尸要价》照片的作者张轶目睹打捞事件全过程,他于2009年11月3日发表在《华商报》的“挟尸要价”只是他拍摄的百余张照片中的其中一张。据后来作者向媒体提供的大量照片来看,事件连贯性强、真实完整。
第二,质疑《挟尸要价》真实性的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长李玉泉并不在现场。《挟尸要价》作者轶现场亲自听到了打捞者之一王守海向岸上的喊话:“……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并记录下了王守海坐在船头停止打捞镜头。也许作为打工的王守海是被动的或无辜的,但是打捞公司利益熏心、丧失人道的缺德行为也是不能否认的。8月20日,《华商报》当时处理《挟尸要价》照片的编辑郝建国在个人博客发表名为《郝建国对“挟尸要价”相关报道的最新声明——兼回复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的博文,博文详述了现场情况及《挟尸要价》图片中的信息。指出“当时并不在现场的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称记者误读照片,制造假新闻,无疑是继挟尸要价事件之后又一大丑闻!”
第三,众多专家确认了照片的真实性。《挟尸要价》照片在此前,曾经获得“2009中国瞬间新闻摄影大赛”,该作品获得一等奖。当时担任评委的《中国青年报》图片总监、高级记者贺延光和本次“金镜头”评委、《京华时报》图片总监骆永红,日前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对照片的真实性给予充分确认。他们认为,照片真实反映了新闻事件,表现力也吸引人。而且在重大新闻事件中,他所抓取的瞬间不仅仅记录了这个事件本身,还反映了背后的社会问题,对金钱至上,对诚信缺失的拷问。
第四,长江大学宣传部为《挟尸要价》反案意欲何为?照片《挟尸要价》的作者为《汉江商报》记者张轶,尽管这个照片给他带来了一连串的荣誉。但是他却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据中国青年报高级记者、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贺延光披露,当初张轶只所以首发外地媒体《华商报》,是因为在当地媒体无法发表,而且使用了化名“真真”。贺延光说:“因为他在《江汉商报》是登不出来,有可能被开掉,因为这对当地是一个丑闻。我知道,记者因为这张照片在当地呆不下去了。而且他确实离开了。尽管他获奖了,但是他还是给地方抹黑了,他无法生存,才离开的。”
此外,还有众多的现场师生和游客作证,且当事人也并没有提出异议。
我为张轶记者的遭遇深感痛心。为当今说真话、求真相的记者以及网民们的艰难处境感到痛心。让我们不解的是长江大学宣传部不顾基本的事实,拿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企图推翻“挟尸要价”,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显示我们社会的“和谐”?为了体现武汉市民见义勇为群体的庞大?还是受背后领导或组织的授意?我有些百思不解。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事发当时,如果打捞公司行动迅速地救人。而不是讨价还价拖延时间,长江大学三名救人英雄也许还会有生还的可能。而长江大学宣传部如此为行动迟缓、需师生们频频下跪并付出3.6万元高价才把尸体打捞上来的缺德公司辩护,其良心何在?恐怕三位救人英雄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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