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法考试刑法中的“应当与可以”

发布日期:2010-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中无损 应当免;

  2、中有损 应当减;

  3、未成年 应从减;

  4、仅从犯 应全三;

  5、防避胁 首大功 应减免;

  6、轻且首 种自铲 可以免;

  7、聋又哑 预或盲 可全三;

  8、未唆精 首或功 可从减;

  9、外已罚 立大功 贪万退 行介贿 追前交 可减免。

  解释:

  1、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当免除处罚;

  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犯罪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7、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9、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谢保平律师
福建福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