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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发布日期:2010-09-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三)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均应交保险公司。
  (四)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去领赔款。
   撞人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发票》:医院提供并盖章。
  4、《误工证明》:受伤者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写明其误工时间及月工资。
  5、《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双方应付责任。
  6、《赔偿执行凭证》: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赔款已付给受伤者。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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