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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哪些规定通行?

发布日期:2010-09-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人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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