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
发布日期:2010-1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和变化,都有自己的原因。我国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一样,也有自己产 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和原因。在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多元的,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 原因;既有社会原因,又有个人原因;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有阶级原因,又有经济原因。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宗教、道德、家庭 等诸方面,而又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在一起。我们认为,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政治原因
马克 思主义者认为,犯罪是阶级社会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 财产的产生而产生,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而且它最终也必将随着阶级、国家的消亡而消亡。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国内阶级结构的根本变化,不仅不会 产生犯罪,而且为我国预防、减少乃至最终消灭犯罪提供了根本保证。当前,在我国存在青少年犯罪是有其社会政治原因的。
1、国内剥削阶级残余及其思想的存在和影响
在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是剥削阶级的残余分子和“特殊的阶级斗争”仍然存在,他们不甘心自己失去的“天堂”,除自己伺机直接进行 犯罪活动外,还采取各种卑劣的伎俩,腐蚀、教唆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与我们争夺青少年,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分子,披着宗教的外衣,造谣惑众,迷惑人 心,聚众围攻中南海和天安门广场自焚,企图推翻人民共和国,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新的历史时期阶级斗争的具体表现。对此,我们必须时 刻高度重视和提高警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落后于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 而,反映旧制度的旧思想残余,不可能一下子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中,它还会长期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并且毒害我们”。①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的 残余思想还有一定的土壤和广阔的市场,它会长时期继续毒害和腐蚀我国青少年的灵魂,拉拢、引诱他们进行犯罪活动。当前,资产阶级惟利是图、损人利己、享乐 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主义等腐朽思想的泛滥,是我国青少年产生抢劫、盗窃、诈骗、流氓、强奸等财产型犯罪和性犯罪的直接原因。
2、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社会上种种消极丑恶现象的存在和影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国际交往、经贸往来、文化艺术交流的发展,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无疑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扩大,西方资产阶级的种种消极丑恶现象同时也纷至沓来,这对我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很坏的影响。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消极丑恶现象无疑是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又一催化剂。
十 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影视事业在我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但是有些官办和民办影视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经常贴出一些诸如“香港 风流刺激动作片”“当代性科学教育”等广告,引诱广大青少年,放映一些低级下流甚至淫秽的影片,加之录像机、影碟机进入现代家庭,家庭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使得一些淫秽影片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这样,有些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灵魂被腐蚀,从追求、寻求色情刺激,乱搞男女关系,发展到走上犯罪的道路。
前 些年,我国文化市场的混乱,文学的苍白,各类非法出版物充溢市场,这对我国青少年的毒害更深。有的青少年对文化知识不感兴趣,头脑空虚,却对非法出版物爱 不释手,传阅、抄录淫秽书刊,并仿效“试验”;有的青少年对武侠、艳史之类带有封建主义、格调低下的街头文学和厕所文学很感兴趣,整日游荡社会,结伙逞 凶、抢劫、盗窃,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近年来,我国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并且进 入了家庭,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互联网的出现,把整个地球变成了一个小小“地球村”,人们之间的交流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无时 不在,无时不有,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提供了便捷的条件。与此同时,网吧、游戏厅的纷纷建立,网上聊天和信息的交流,使青少年思想更加活跃,尤其充斥 其中的色情、暴力影片和游戏,鱼目混杂,在“禁止中小学生入内”的幌子下,受经济利益驱使,惟利是图,向广大社会青少年昼夜开放,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产生 一定的负面作用,有些青少年在网上盲目交友,相互间宣泄心中的苦闷与困惑,甚至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国际帝国主义及其反动势力的存在,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国际政治原因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阶级斗争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和国际因素的影响,在今后很长一个时期还会存在,甚至在某个时期有激化的 可能。前些年,在北京发生的“法轮功”分子,聚众围攻中南海和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就是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分子与海外反动势力互相勾结,利用青少年 的善良和热情,上演的一幕闹剧,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企图推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严肃政治斗争,这是新的历史时期“阶级斗争的特殊表现”,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这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的,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②这充分 说明,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的今天,帝国主义及其反动势力,并没有放弃变中国为其附庸的美梦,总是千方百计拉拢、诱惑我国青少年,为其在中国建立殖民 统治培养奴才,使我国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人民的罪人。这是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国际政治原因。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经济原因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必然受社会诸因素的决定和影响。恩格斯说过:“经
济条件归根到底制约着历史的发展”,因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③所以,我们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必须把探询的目光投向广阔的社会经济领域之中。当今,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经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领域中的各种矛盾和弊端刺激人们的“物质欲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党 的十四大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领域中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形式同时并存,脑体倒挂,分配不公、超前消费等矛盾和弊端,刺激了人们 的物质欲望。在这种强烈的物质欲望的刺激下,一方面一些集体、个体和私营企业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大量雇佣童工;另一方面有些家长急功近利,迫使子女做工、 经商、帮助家庭劳动,加之近年新的“读书无用论”的抬头和泛滥,使不少青少年及早弃学就业。据一九九八年统计,全国中小学生流失人数为八百一十五万人;据 二OO一年全国范围的青少年犯罪调查,在十五岁以下未成年违法犯罪少年中,百分之九十二是从学校流失的学生。由于这些青少年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过早流入 社会,在物质引诱和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走向邪路,所以,他们不仅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且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和一支“后备军”。
2、 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社会工业化、都市化、现代化等的发展,分配不公,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剧增,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
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引起了深刻的社会结构的变化,同时,社会的工业化、都市化、现代化等在近二十多年也得到 了很快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出现了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的增大,城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 市等问题。据估计,目前全国约有1000万~3000万城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有一亿以上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尽管党和政府在再就业方面做了大量的 工作,采取多种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是,由于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因素制约,这个系统工程的完成还需时日。无疑,城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 动力,构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二OO一年全国范围的青少年犯罪调查,十六岁以上青少年犯罪中,有百分之五十三是下岗失业者或 临时工。对此,我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防患于未然。
3、学校教育的弊端和教育方法的僵化,也是当今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近 年来,我国学校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的倾向,在一些地方仍很严重。在一些中小学中,重点学校办分校、非重点学校搞重点班,忽视对“双差生”的 教育和辅导,盲目追求升学率。结果使这些学生产生了“自卑”心理,由厌学下坠为弃学,长期流散到社会,形成危险的“流失群”。这些青少年一旦失足,就会走 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有些学校只重视智育,忽视德育、体育的全面发展,没有把理想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道德教育放在应有的位置,致使一些学生缺 乏理想,胸无大志。尤其是学校对法制教育不重视或方法不当,使不少青少年成为法盲,犯了罪,不仅不知道犯罪,而且视为儿戏。对此,社会、学校必须高度重 视。
4、家庭教育的缺陷和家长对子女的不良影响,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成长教育的摇篮,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品质需要从小培养,不良的习惯和品格也是从少年时发端的。所以,家庭的熏陶和父母的影响,对青少年犯罪意识的形成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近二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结构的变化,直接地影响了对子女的教育状况。当前,我国家庭结构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双亲家庭:二是单亲家庭: 三是多亲家庭。其中父母加独生子女的双亲家庭是家庭结构的主体。这类家庭中的父母由于受十年动乱的影响,多数自身文化素质水平不尽理想。加之双职工家庭, 父母忙于工作和赚钱,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教育子女,并且有的家庭对“小皇帝”围着转,百依百顺,满足其物质要求,在教育上放任自流,以致使子女从小就形成 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的性格,养成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坏习惯。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入老龄化,多亲家庭不断增多,其成员复杂,一般是三世同堂, 间或有四世同堂,在这类家庭中,受封建的“隔代亲”思想影响,教育方式不协调,很容易出现对子女一方放纵溺爱,另一方简单粗暴。溺爱的“亲情过剩”教育方 式,久而久之,会使青少年养成骄横、任性、自私、唯我独尊的不良习惯,一旦恶性膨胀,遭遇外界不良诱因,就会专横自私、胡作非为,导致走向违法犯罪。粗暴 的“恨铁不成钢”式的教育方式,使青少年产生恐惧心理,身心遭到严重创伤,增大与父母之间的隔阂,性格渐渐变得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 私,极易到社会上去寻找同情和温暖,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家庭教育的不一致,使青少年形成言行不一的双重人格,性格扭曲化,这也是我国青少年犯 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八O年婚姻法的颁布和二OO一年的修改,我国出现的第二次离婚高峰据高不下。据有关统计资料记载,我国的离婚率在增加,全国 离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九九O年为0.59%,一九九八年为0.89%,二OO二年为1.8%,在大城市北京、上海等地,每年登记结婚的和办手续离婚 的比例已接近50%,因此,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生活在单亲家庭中。这样,青少年的身心不能得到健康平衡发展,易形成情绪低落、自我封闭,易走极端等自闭失 衡心理。有的单亲家庭重新组成一个带有继父或继母的家庭,随之而出现的感情间隙,加之有的孩子父母忽视言传身教,文化素质、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 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甚至有违法犯罪记录,这就必然给子女带来不良的影响,诱发子女不良行为的产生,甚至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家庭的影响也 是造成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5、我国青少年的切身利益问题未能得到合理解决,导致内部矛盾激化,这也是当今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有十二亿六千万人口,其中青少年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也就是说我国有四亿青少年。广大青少年的存在,就需要解决他们的升学、就业、住房等问题, 但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力、财力相对还不够雄厚,党和政府虽然重视,但是暂时还不能完全解决关系青少年切身利益的问题,对此,有的青少年不能谅解,加之处理这些问题的部门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的存在,置《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不顾,不时发生损害青少年切身利益的事件,就导致了青少年的不满。这就使一些青少年悲观、失望,以至铤而走险发泄自己的私愤,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内在原因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当今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除社会政治原因和社会经济原因外,就青少年个人而言,还有更重要的主观内在原因。
1、 生理上的特征和心理上的多种矛盾。
青少年是旭日东升的朝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国社会现代化的后备力量,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生理特征的突现和心理上多种矛盾的并存,在外界诸因素的影响下,容易诱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生理上的特征主要表现在:首先,身高和体重猛增,体能增强。其次,肌体能量代谢快,感情易于激动,肌肉活动增强。再次,性激素的分泌,性机能的迅速发展,生理冲动的出现。虽然生理上的变化不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但
它是当前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和性犯罪的生理基础。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随 着青少年生理上的变化,在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心理上也表现为诸矛盾并存的局面,这体现在:首先,物质欲望的不断增长与满足相对减少的矛盾;其次,依附 关系与自立要求的矛盾;再次,性生活的要求与道德、法制等的矛盾;最后,活动能量与认识水平的矛盾。若不能很好的正确对待和解决这些矛盾,青少年很容易受 外界大环境因素的影响和诱惑,不冷静思考,凭一时激情而行为冲动,去实施被禁止的行为,进而触犯法律。
2、 腐朽颓废,吃喝玩乐的“幸福观”。
在 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虽然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但是,由于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所以,封建的、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 还仍然残存在人们的头脑中,污染和毒害人们的思想,加之十年动乱的影响,使这一残余思想愈演愈烈,在我国青少年中形成一定的市场,成为诱导我国青少年犯罪 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对青少年犯的走访中,知道他们的信条是:“人活着就是尽情地吃喝玩乐”,“人生最大的幸福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吃饱喝足,死了不屈” 等等。正是这些腐朽颓废、吃喝玩乐的剥削阶级人生哲学,把他们引向违法犯罪的道路上的。可见,腐朽颓废,吃喝玩乐的幸福观,是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在主 观原因之一。
3、 封建的“哥们义气”的友谊观。
“哥们义气”是封建“行帮”的思想表现,我国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从根本上废除 了产生这种思想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但是,由于旧的思想残余的影响,目前,在我国青少年中这种思想还有一定程度存在,甚至在某些青少年的思想中还占着主 导的地位。他们在“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以及“多个朋友多条路”等封建思想的支配下,山盟海誓,拉帮结伙,为所欲为,最终走向违 法犯罪的道路。带有黑社会性质青少年犯罪团伙倪端的初现,就说明了这一点。可见封建的“行帮”、“哥们意气”的友谊观,严重地腐蚀着青少年的灵魂,是当前 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主观内在原因。
4、 绝对自由的资产阶级自由观。
自由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阶级特权的斗争中,提出的人权口 号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历史上曾经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但是,自由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概念,从来都没有超阶级的绝对自由,绝对的自由就是无政府主义和资产 阶级自由化。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在十年动乱期间,林、江反革命集团为达到他们篡党夺权的目的,曾一度把这个概念搞得混乱不堪。这样,就使我国一代青少 年深受毒害,盲目的追求“民主”、“自由”、“个性解放”无视一切道德,纪律和法律,反对任何约束,在极少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的挑唆下,他们极容 易被迷惑,铤而走险,成为人民的敌人。河南省开封市刘思莹等同学在“法轮功”分子的蒙骗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绝对自 由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也是当今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5、 拜金主义的资产阶级物质观。
拜金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 思想道德观念,认为金钱不仅万能,而且是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它是资产阶级普遍奉行的道德准则和人生信条。在改革开放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 史条件下,实行对外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消极影响也将随之而来,腐蚀我国青少年的灵魂,滋生“一切向钱看”的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这对我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极大的腐蚀作用,极易诱发其不择手段,获取物质财富,走上抢劫、盗窃等财产性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全党 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增强全国人民的民族 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励他们为振兴中华而不懈奋斗。”⑨的讲话,切实做好新时期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集》第517页。
②《邓小平同志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法制日报》1989年6月28日。
③ 杨家亭:《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发展论坛》1996年第9期。
④ 宗秋荣:《谈家庭教育功能的转变》,《中国教育学刊》2001年第1期。
⑤ 孙寿忠:《关于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与建议》,《济南共青团》2001年第8期。
⑥ 周振想:《青少年犯罪学》,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6月北京第1版。
⑦ 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查出版社,2004年5月1日
⑧ 宋晓明:《犯罪心理学》,人民公安出版社,2005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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