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概念的界定
发布日期:2010-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民法上的抗辩权的清晰轮廓下,结合所总结的票据抗辩权权利内容之后,我们应该可以完整、严密地概括出票据抗辩权的概念了。“概念之意义设定为,概念所欲描述之对象,特征已经被穷尽地列举。所谓‘被穷尽之列举’,事实上,其本身即系基于一个概念性设定。该设定假设,概念所包含之特征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按照这个概念的设定方法,我们对票据抗辩权界定如下: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债务人或被请求履行票据债务的人提出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否定或拒绝持票人请求履行票据义务的一种票据法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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