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财税常识 >> 查看资料

如何计算境内居住天数?

发布日期:2010-1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外籍人员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计算其在境内居住天数,以便按照税法和协定(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应按照以下时间段进行区分计算:2004年7月1日以前,应从入境之日起计算,其离境之日可不计算在内,即按实际停留天数减去1天计算;2004年7月1日以后,则以该个人实际停留天数计算,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