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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扣押船舶的程序

发布日期:2010-1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扣押船舶的申请要向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提出。
  2、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请求事项、申请理由、要求提供担保的数额。与申请书一同提供的还有申请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
  3、应海事法院的要求提供反担保。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当事船舶,不能立即查明被请求人名称的,不影响申请的提出。
  4、船舶扣押期限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只有在申请人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舶的的情况下,扣押船舶期限才允许超过三十日。三十日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仍不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可以向实施扣押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但必须是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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