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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形成的原因有那些?

发布日期:2011-01-10    作者:袁朝阳律师

洛阳著名离婚律师袁朝阳在线咨询(75):无效婚姻形成的原因有那些?无效婚姻就是指那些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只要违背结婚实质要件或结婚的形式要件中任何一条,均构成无效婚姻:
1、结婚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2、结婚的形式要件中任何一条,均形成无效婚姻。
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我国《婚姻法》均做了明确规定,具体说来,无效婚姻的成因包括:1、缺乏当事人合意,违背当事人意愿,破坏“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的;2、未达法定婚龄的;3、违背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而重婚的;4、违背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的禁止条件的:(1)禁止近血亲结婚,(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5、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的;6、缺乏婚姻的形式要件,未履行法定婚姻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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