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与审判庭的不同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1-0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组成人员的身份及裁断权的取得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来自社会各个方面,都是兼职的;组成审判庭的法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从事审判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仲裁员的仲裁权是当事人赋予的;法官的审判权是国家权力机关赋予的。
(2)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组成人员是当事人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当事人有权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组成人员是人民法院的领导指定的,当事人无权选择。
(3)仲裁庭独立地行使仲裁权,仲裁委员会无权干涉;审判庭行使审判权要受审判委员会的指导,其最终决定权归人民法院。
仲裁庭的组成是仲裁与诉讼最明显的区别所在,更直接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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