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诉讼中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刘某因为丈夫罗某有外遇而提出和其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女儿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在第三人胡某的见证下,自愿达成了协议,刘某和罗某以及第三人胡某均在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在亲友劝说下,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和罗某仍然在一起共同生活。此后,刘某认为罗某没有悔改,半年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按照原来离婚协议的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罗某认为原来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刘某所有的约定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要求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分歧]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原来离婚协议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产生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和罗某在第三人见证下达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刘某和罗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有效,法院应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刘某所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和罗某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的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适用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实际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此时,夫妻关系已经解除。而刘某和罗某虽然达成了离婚协议,但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并没有生效。因此,不应支持刘某的此项诉讼请求。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是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根据该条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一种有关身份的协议,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本案中,刘某和罗某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属于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情形,其因离婚形成诉讼,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根据离婚时财产的状况处理。
确山县人民法院 孙明放
相关法律问题
- 协议离婚后的另一方书面财产分割承诺(未公证)是否有效 1个回答
0 - 协议离婚后能否就财产分割再私下双方另立协议,是否有效? 2个回答
20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是否有效 8个回答
10 -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讼的问题 0个回答
0 -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是否需要分开诉讼,还是一并裁决 10个回答
2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吴亮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海淀区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湖北潜江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山东聊城
刘晓梅律师
宁夏银川
宁夏银川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徐汇区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可以排除金钱债权执行吗?
- 父母婚前支付购房保证金,是彩礼Or赠与Or借款?
- 情侣分手请求分割同居财产,同居析产与离婚分产有何区别?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 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父亲拒付抚养费,法院判了!
- 父母出资给小夫妇购房,是借款还是赠与?
- 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 知名婚姻律师韦红露代理余某与陈X离婚抚养权和财产纠纷
- 李某与马某离婚纠纷一案
- 入库案例:离婚协议中赠与房屋的条款能否撤销?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归属如何认定?
- 离婚时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未过户前能反悔吗?
- 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房贷还要共同承担吗?
-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离婚诉讼后发现对方名下还有财产,能再次起诉分割吗?
-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复杂纠葛中的法律探寻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