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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1-05-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提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复兴的后备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着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团结。由于青少年阅历浅、社会经验不足,思想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不良影响,至此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社会也发生着巨大变化,但社会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文化正逐渐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上家庭、学校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原因也会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一方面要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有效地加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引导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青少年的思想指引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三方共同配合,努力净化社会风气,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综合治理,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使青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成为社会未来的栋梁之才。

【引言】

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对当今社会的现实做出正确评价,这都是社会、学校、家庭易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逐年递增的现象,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较小,又偏向于早熟,对自身的控制能力不强,极易冲动,加上法制观念淡薄,一旦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很容易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表现在实施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绑架等犯罪行为,并且其行为不计后果,手段残忍,对社会危害极大” 。因此,我们需找出其根本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方案,这是我们法律工作者及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条件及生活水平也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一些青少年却产生了爱慕虚荣,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心理,忘记了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革命精神。一旦他们欲望得不到满足,常常会不择手段地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侵害生命财产。产生这些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家庭、学校、网络不良文化以及社会等方面因素所造成,当务之急,我们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这些因素给青少年带来的不利影响,使他们坚持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我国为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相继制定并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我们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到了有法可依” 。我们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大力推行普法教育,依法施教,使青少年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不断改善社会不良风气,消除各种不利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终目的。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社会刑事犯罪的一部分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社会刑事犯罪的一部分。据统计,青少年犯罪在五、六十年代占刑事犯罪的10%,1980年后一直呈上升趋势,而且犯罪率居高不下。当前,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已达到40-52%左右。

(二)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智力化越来越突出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般年龄在14-16周岁。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从近年来看,10—13岁的青少年也开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目前,青少年犯罪行为已向智能化方面发展,并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主要表现有伪造证件、信用卡,利用网络手段盗用他人密码,窃取钱财及实施网络诈骗等。因此,“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逐渐趋向低龄化、智能化,其违法犯罪行为应值得社会关注” 。

(三)犯罪类型复杂多样,犯罪性质日趋严重。

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表现为财产型犯罪,但暴力型犯罪、毒品犯罪、性犯罪等呈增长趋势,尤其是农村的未成年人由于经济或教育水平等原因而受不到系统的教育,他们整日无所事事,便三五成群,流浪街头,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甚至成立帮派或团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共同犯罪已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突出特点

近年来共同犯罪已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其中既有一般性的结伙犯罪,也有相当数量的单独犯罪向共同犯罪发展,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犯罪 。2007年3月21日晚,我市啤酒厂附近发生一起抢劫案,经侦查,五名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五位被告人在实施抢劫前进行了周密部署,其中一人先到我市十字街建行门口蹲点,一人到营业厅内观察,另外三人在银行门口外围,一旦出现目标以手势作为暗号,随后跟踪。晚上19:00时,五名被告人发现学生王明取钱后,便一直尾随到啤酒厂附近,进而实施抢劫,“抢走现金1450元和建行卡一张。经公安机关侦查及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上述五位被告实施抢劫多次,并有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三次” 。五名被告人其中三人为初中刚毕业,另两人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在家,接触社会后,因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交友不慎,加上法制观念淡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重新犯罪率升高

由于青少年犯罪时年龄较小,但犯罪动机却日趋凶恶,而在预防、挽救和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又存在很多缺陷,至使青少年重新犯罪的比例升高,甚至所犯新罪更严重,性质更恶劣。“一些青少年从最初的小偷小摸发展到杀人、抢劫、诈骗,从最初的因无知、冲动而实施犯罪行为到有预谋、有计划地犯罪,以及利用网络等实施犯罪” 。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能引起、促成和影响犯罪的现象及其过程都是犯罪的成因。影响犯罪的因素是极为广泛的,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同样是复杂多样的,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也有外界因素影响的原因。

(一)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特点方面的原因

青少年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生长发育过渡期。一方面,他们在思想、行为上由信赖性向独立性转变,另一方面又表现为缺乏成熟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在渴望独立,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和兴趣行事的驱使下,青少年往往容易对父母、老师的不当干涉产生不满和反感,甚至形成消极对立的“叛逆”情绪;青少年还常表现出喜欢追求新奇事物,富有想象力的特点,为求表现有时会采取冒险的方式;青少年还善于模仿,而这种模仿时常伴有很大的盲目性,其思想和行为极易受他人的影响和支配。青少年这个时期被学者们称之为——“危险年龄”期,具有特殊的生理、心理等特征,这也就决定了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还是外界环境的影响。2004年8月的傍晚,在我市百货商场附近的一家歌舞厅门口发生了一宗故意伤害案,一伙青少年与另一伙青少年因发生了一些口角,在争斗时,其中一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说:“把刀给我,由我来砍,我未满14岁,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而后砍伤对方一人。

(二)家庭环境方面的影响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甚至可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离婚已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普遍现象。在一些家庭中,由于父母离异、长期分居等原因造成完整家庭残缺,无法让孩子得到亲情和关爱,有些父母甚至将夫妻间的矛盾渲泄到孩子身上,使青少年过早品尝生活的苦涩,在无力改变的情况下便寻求不当的方式加以逃避或对抗。

另一方面,在面对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家长往往忙于自己的工作、事业,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只在物质上满足青少年的需要,却很少从精神上给予青少年关爱,与其进行思想沟通。正处于迷茫时期的青少年时常会面对挫折、困惑或缺乏精神依托,在处理一些小问题时也不能及时得到父母的教导和纠正,他们渴望能倾诉和交流,此时极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和误导。李某是一位个体户,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由于工作忙,时常顾不上关心自己的儿子。他的儿子放学后常去网吧玩,唐某知道后,“狠狠教育”了儿子一顿,事后他的儿子仍偷偷地去网吧上网。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李某的儿子到凌晨一点多钟还未回家,李某一直等到儿子回来,质问其去向,得知儿子又去上网了,一气之下打了儿子两耳光,并将其关在门外。此后,李某的儿子即离家出走。在其儿子出走的第五天,“李某的儿子因伙同他人抢劫,被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一言一行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有些父母沉溺喝酒赌博,热衷于一些不良生活作息,而青少年正是在这些恶习的潜移默化中,一步步走入歧途。

现代家庭中多为独生子女,父母长辈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孩子一人身上,而过分的溺爱易导致孩子从小养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只知索取和享受,不知付出,养成自私自利、骄纵任性,怕苦怕累的性格,行事往往也只顾个人感受,不计后果。

很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孩子过高的期望使孩子背负上沉重的压力,幼小心灵受到很大伤害,同时又得不到父母长辈的理解,进而造成心理负担过重,人格缺陷等严重后果。

这些都是家庭环境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的具体表现。

(三)学校环境方面的因素

学校教育体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对青少年犯罪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他们通过学校的教育可以增长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有些学校为了自身利益而片面追求升学率,重知轻德,一味追求完成教学任务,对于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都只流于表面,空有形式。

有的教师素质较低,用错误的观点和方式教育引导学生,让他们对现实社会产生错误的认识。此前便有老师教育学生好好学习,目的只为将来可以考名牌大学、赚大钱、娶美女的事件惊曝于世。

更有不少学校对差生“另眼相待”,歧视忽略他们,致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进而自暴自弃。当前,有些学校为了片面提高升学率,提高学校知名度,学校对一些差生采取按优劣分班教育,劝令其停学、退学甚至开除的方法,将这部分青少年早早推向社会,放任自流。他们一味注重升学率而忽略了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观念,不懂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的,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辩别是非的标准。不知法、不懂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以上因素均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2007年10月我市一中学初三班的五名学生,课前休息时,在厕所将初一班一学生打成重伤,五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刑事拘留。造成这次伤害的原因是五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的一人向受害人索要几十块钱,受害人拒绝因而遭到殴打。

(四)各种腐朽文化的腐蚀影响

“打黄”工作每年都在进行。一些“黄色”书刊、不良“网络游戏”、影视和暴力游戏等影响,都导致一些青少年竞相效仿而走向犯罪。

(五)青少年早恋的影响

一些青少年因恋爱、婚姻的不成功,造成与恋人或夫妻反目为仇,进行暴力、凶杀等报复。有一些因早恋感情不好或分手造成性格孤癖、内向、不爱与人打交道、甚至憎恨男性或女性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还有的因争风吃醋报复他人而失足犯罪。

(六)爱慕虚荣的心理驱使

近年来,由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使得一些青少年在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爱慕虚荣的种子。什么都唉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着一夜暴富,可以不劳而获,从而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七)社会环境方面的影响

社会环境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良社会风气和不良文化信息,它们渗透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作为社会一员的青少年极易受到影响。在外界环境不良因素的诱惑、影响影响下,其思想行为逐渐在发生质的变化。

当今赌博之风盛行,搓麻将、打牌、六合彩等比比皆是,青少年受这股“赌风”影响而迷上赌博的不在少数。

吸毒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旦沾染上毒品就无法自拔,为筹毒资,哪怕偷窃、抢窃、杀人、放火、卖淫,都不顾后果,无恶不作。

网络游戏和色情网站对青少年的影响是目前最为广泛的。好奇贪玩心理驱使青少年沉迷与虚拟的网络世界,众多网吧里日夜驻守在那里的顾客便以青少年居大多数。为了上网,很多青少年废寝忘食,甚至逃学、离家,直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日前,上海一少年为偷钱上网,残忍地砍死自己的外婆、砍伤自己的爷爷,而类似的悲剧仍在不停上演。

不良文化信息是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和温床。一些宣传暴力、犯罪、色情的影视片、出版物常成为青少年模仿实践的范本,青少年从中看到犯罪的手段和方法,进而萌生违法犯罪的念头。而其中大肆宣扬的一夜暴富、大肆享乐、贪图权势等内容更是致使社会规范失控罪魁祸首,导致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容易产生消级、浮躁、自私、不劳而获的心态。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针对以上所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防治青少年犯罪主要应从“提高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水平,改进社会环境” 等方面着手。

(一)加强家庭正确的教育,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这些变化可能会给青少年带来的不利影响。

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很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家庭、学校、社会、文化宣传等各方面必须齐心协力,相互协调,紧密配合,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有关教育人士分析:人的教育,尤其是心理、性格、品德、求知欲、上进心等内在素质的形成,其中四分之三归结于家庭教育。因此,改进家庭教育方式,营造良好地成长环境,对及时发现和纠正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不良倾向,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1、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期望值不要只停留在要求其成为科学家或富豪等单一的层次上,要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学会站在社会的角度看待问题,而不要对孩子过早地下定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每个家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父母不仅给予了孩子生命,更重要的是要同时授之于健康的灵魂、思想。

2、父母应尽心尽责,多给孩子些关爱。孩子的心理要经历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可塑性是很强的。父母要适时地观察孩子的言行举止,把握教育孩子的机遇。父母绝对不要沉迷于酗酒赌博等不良恶习中,而放任孩子不管,很多青少年就因为受到父母的“言传身教”而走上犯罪道路。

3、家庭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个性特征加以区别对待,对孩子要循循善诱,既不能过分溺爱,也不能处处以家长自居,动辄指责、打骂,这样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打击他们的自信心,“从小培育孩子自尊、自爱、自强、有责任感的良好品质” 。父母平时要注意培养孩子吃苦耐劳的性格,让他们具备基本的自理能力,要多与孩子进行心理沟通,创造平等对话的机会。

4、家长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对孩子的教育过程,实际上也是父母自己受教育的过程,家长想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首先要注意自己素质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调整。父母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保持家庭的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从而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5、家庭教育要与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配合协调,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家长要支持和督促孩子服从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对那些具有不良习性的孩子,要特别加以注意,家长和学校要紧密配合,互相沟通,协同教育。同时,教育要注意公平、公正性,不要伤了孩子的自尊心,更不能造成其产生逆反心理。

(二)改善学校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校对青少年负有的教育职责应包括德、智、体、美、劳全方面的教育。学校要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就必须在教学安排、教学制度、师资配置等方面加以保障。

目前,学校进行的法制道德教育成效不大,主要原因就在于学校没有给予充分重视,任课老师本身在道德法制方面所掌握的知识有限,青少年学生也相应地将法制道德教育视为“副科”,没有进行认真的学习。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在思想认识方面,学校应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真正承担起“百年树人”的教书育人职责;其次,从课程设置上,把道德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认真加以实施;再有,学校在抓升学率的同时,不能忽视学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培养,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师资人员配备上,要有专职或兼职的法制专业辅导员,其他教职员工也应定期接受法制教育,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对与有些表现较差的学生,学校同样要负起教育职责,用心辅导,引导和鼓励他们奋发向上,而不是冷嘲热讽伤其自尊;学校也不应为扭转校风、学风,一味采取停学、退学、开除等手段来应对那些成绩较差的学生,而应该耐心地查找出原因,有针对性地对他们施以法制教育和道德品德教育,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使他们建立自己的理想,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尤其是法制道德和思想品等教育,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做到注重教书、更注重育人,不要使素质教育形同虚设或浮于表面。

(三)加强社会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是广泛的,要消除社会环境中的不良风气、腐朽思想和部分文化垃圾,构建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这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针对社会环境中对青少年影响深远的赌博、吸毒、不良影视文化、网吧等,既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社会成员充分认识到赌博、涉毒、不良文化的严重危害性,使大家增强辨别、抵御能力,又要加强建设管理,对违法经营场所予以坚决的打击整顿,规范文化信息市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游戏机房和录像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控制在校学生进入娱乐场所,规范娱乐场所的管理秩序,对低级庸俗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要坚决清理、整顿、取缔” 。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多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鼓励创作一些宣扬优良品质、法治理念、科学观念的影视文化作品,使现代文化信息发挥积极的作用,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深远影响的新兴网络,实际上其具有积极进步的功能,主要在于家庭学校要正确引导青少年,不要让他们陷入虚拟的网络游戏世界,而是将网络当作增长知识,拓宽视野的工具来使用。一些学校通过探索实践,建立起校园网站,让青少年利用网络学习、交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只要多用心、多创新,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手段来预防、杜绝不良社会风气,必定可以很好地规范文化信息市场。

(四)加强社团组织及司法建设,构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环境中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还有很多,要消除这些因素,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从根本上,需要社会各成员怀着一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爱心和强烈责任心,努力做到人人关注青少年成长、人人参与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

借鉴外国在青少年防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青少年发展组织的作用,可以组建青少年犯罪特别工作组织,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及早介入,防止其进一步滑向犯罪深渊;开展培训教育,对有轻微问题的青少年施以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给予法律帮助和适当教管。

社区建设是当前一项重要工程,国家在这方面倾注了很多精力,配置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尽可能地发挥社区在青少年犯罪防治方面的作用。通过在社区中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促进社区法制建设。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健全社区的青少年服务网络,对青少年犯罪实行一般预防。同时,社区还可发挥特殊预防作用,对高危青少年采取预防性矫治,“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工作,对那些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有突出问题的青少年实行‘一对一’的帮教” ,给予那些问题青少年特别的关注和鼓励,让他们尽早回归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上来。

司法部门要认真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少年犯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司法机关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要主动帮助和挽救失足青少年,积极探索教育的有效途径。当前最突出的是要做好帮教的延伸工作,对服刑中的少年犯要实行跟踪管教,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要落实好教育措施,在少年服刑期满后要多一分关爱,不能歧视,社会各界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预防重新犯罪。

(五)完善立法体系,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青少年权益的保护。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国家应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强化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完善立法体系,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明确青少年犯罪治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保护青少年方面的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由于青少年犯罪成因的复杂性,表现的多样性及自身的特殊性,许多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保护制度也须随之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

构建了完善的立法体系,才有相应完备的司法制度。注重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犯罪的青少年依法惩处,又注重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和挽救,从而在整个青少年司法活动中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四、结语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需要给青少年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他们在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由于当今社会复杂多变,种种不良影响对青少年的成长会产生极大的危害,使青少年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防治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始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等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清除不良社会风气,这样才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依法治国的思想为指导,立足现实,开拓进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
 
参考文献

1、陈兴良,《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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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柏立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力武器》公安出版社,2001年11月

5、赵秉志,<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6、许肇荣,《犯罪预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一版。

7、《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8、《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张占梅《人大研究》2003年第3期

9、《预防未成年犯罪与法制教育全书》刘灿璞 西苑出版社

10、《青年犯罪心理活动规律及心理诊断研究》,郝欣、吴翠珍、杨欣、魏尚洲著

11、《中国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的状况与对策》孙中国、牟君发《中国公安大学学报》1997年第5期

12、案例: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07年9月5日。

13、案例: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桂检刑诉[2006]152号。

作者: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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