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特大刑事案--诈骗60万元仅判十年

发布日期:2011-07-18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2009年11 月,澳大利亚籍在中国投资的人士向广州市铁路公安局深圳公安处报案,称其在深圳市铁路宾馆被三名中国籍男子用假金佛、假金元宝通过调包形式诈骗了人民币60多万元。由于被害人为外籍商人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公安部门立案后定该案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并迅速成立重大案件办案组。于12月份,深圳公安处在广州市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赖某(委托人)、宋某、赖某某,同时扣押赖某所有的现金、手机、衣服及银行卡等财物。经过侦查、询问和法庭审查,认定三名被告人均触犯我国刑法,依法触犯诈骗罪,其中赖某和宋某被认定为主犯,赖某某为从犯。依照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办案结果:本律师依法受赖某的家属及其赖某本人委托并受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赖某的辩护律师。根据一般情况,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判决最低刑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最高刑可是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通过本律师充分详细调阅本案卷宗、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负责且专业的刑事辩护和与法院合法的沟通,虽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赖某触犯诈骗罪且认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但法院依法仅判决赖某最低法定刑,即有期徒刑十年,并将赖某被公安扣押的财产依法退回。委托人通过律师的办理仅被判决最低刑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